土地規劃師

自 20世紀50年代起就在有關院校中設立了土地規劃專業。改革開放以來,土地規劃學科建設有了很大發展,許多院校相繼恢復或增設了土地規劃或與土地規劃相關的專業,為土地利用規劃工作培養了大量專業技術人才。但是,當前土地規劃教育也存在明顯的問題。一是專業設定不規範。土地規劃專業分設和農業、地理、經濟、測繪等多類院校和學科內。專業方向和課程設定缺乏統籌規劃。教學水平參差不齊。二是基礎教育與職業發展脫節現象比較嚴重。專業課程設定與內容老化問題比較突出,限制了整個規划行業專業水準的持續提高,培養

出來的學生難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需要。三是繼續教育未跟上。土地利用規劃是一項綜合性、技術性、政策性都比較強的工作,其發展更是日新月異,僅有基礎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工作中結合實踐不斷學習、不斷充實和更新相關知識和技術,現有在崗人員的數量和素質遠不能適應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髮展的需要。

建立土地規劃師執業資格制度,可以有效解決上述問題。一是通過明確土地規劃師執業資格要求,可以促使有關院校和學科及時調整專業培養方向和課程設定,使基礎教育更有針對性;二是可以建立基礎教育與規劃實踐的良性互動發展機制,規劃實踐中的最新信息與需求可以通過土地規劃師執業資格要求及時反饋到基礎教育的內容設計中去,基礎教育的改進可以進一步促進規劃實踐;三是可以促使土地規劃人員接受繼續教育。由於這種繼續教育與土地規劃師資格以及定期註冊相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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