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本基金全稱為“共青團上海交通大學委員會組織生活改革基金”(簡稱“團改金”)。
基金宗旨
本基金宗旨在於活躍共青團基層組織生活,強化團員意識,鼓勵團隊精神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繁榮校園文化,增強基層組織生活的凝聚力和育人作用,提高團員青年的綜合素質。通過從基層團支部申報、審議、考核、綜合評定到對工作活躍、活動領先的團組織實行獎勵的一整套規範化制度,以基金運作的方式,形成上下牽動的項目化機制,鼓勵創新,激勵競爭,以評促改,激活團的基層團組織,使團支部不斷保持青春和活力,促進團的自身建設。
獎勵範圍
基金主要用於獎勵以團支部(包括社區團組織、社團團組織)為單位開展的優秀團組織生活,兼顧以學院團委為單位開展的團組織生活。凡各單位圍繞當月團組織生活主題或自選主題開展的團組織生活均可申報本基金進行評選。各單位申報的“團改金”活動應當內容充實,形式新穎,有相當的實效性及影響性,能夠反映當代大學生精神面貌,並符合團員青年自身的特點。
基金獎勵
“團改金”評審定為每學期3次,每次評比獎勵金額暫定為:特等獎每名獎金2000元;一等獎每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每名獎金600元;三等獎每名獎金300元; 獲得該項基金獎勵的情況將成為校先進集體及五四紅旗團支部評審的重要指標,校五四紅旗團支部評選將在獲得基金獎勵的支部中進行,校先進集體評選將優先考慮“團改金”獲獎單位。 獲獎比例:獲獎活動占申報的總活動數的60%,其中一等獎10%左右,二等獎占20%左右,三等獎占30 %左右。
活動申請
1、 申請單位確定活動主題、內容、時間後,在校團委網站下載並自行列印申請表。 2、 完整填寫(一式二份),並交院團委蓋章 3、 於活動開始的三個工作日前,將填寫好並經院系團委審核加蓋院系團委公章的《“團改金”項目申請表》交至校團委組織部。 4、 校團委組織部審議中心在接到活動申請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派出審議員,並通知申請團支部聯繫人。如果在超出時限後團支部仍沒有接到通知,可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詢問。
活動審議
1、 申請單位按計畫開展“團改金”活動。此過程由校團委組織部安排的審議員全程參與,考核審議。 2、 分派審議員時避免同院系審議。 3、 活動結束後,審議員填寫“團改金”考核表,審議員根據《審議員評分細則》嚴格評分。 4、 審議範圍:在上海市市內舉行的活動校團委組織部都將派出審議員進行審議。
活動初審
1、材料的上交: 在活動結束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申請單位須將組織生活記錄、總結報告(書面版和電子版)及相關資料(包括ppt,千字文在內),一起交至校團委組織部。校團委組織部每兩周召開一次組織部長例會,對各個活動進行初審。 材料要求: (1). 交的總結材料形式不限,以文字材料為主,包括圖片、照片、音頻、視頻媒體等,要求內容完整、翔實、能夠反映活動原貌及活動特色。(註:儘量不要加入音頻、視頻或可將其放置ppt的最後且限時1分鐘) (2). 活動名稱必須與活動主題或內容緊密結合,避免使用過於空泛、抽象的名稱。 (3).材料中必須包含一份活動概要(A4版面),文字版和電子版各一份,1500字左右。 (4).總結材料中可適當插入一些有代表性的活動圖片,如有活動的橫幅、海報、展板的照片等。必要時可給圖片適當添加注釋。 2、初審答辯 時間:交總結材料時即被告知答辯時間,答辯時限時4分鐘,請嚴格遵守,否則相應減分。
活動終審
校團委組織部將候選名單告知相關單位組織部長或負責教師,由其通知各候選集體,各候選集體製作PowerPoint文檔(文檔應生動翔實,並適當運用多媒體技術),於指定日期內交至校團委組織部。 由校團委老師在“團改金”專題會議上對候選單位活動情況進行評審,並確定最終獎項。
活動公示
校團委組織部在一期“團改金”活動終審結束後一星期內將於宣傳欄予以獲獎活動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獲獎團支部,活動,獲獎比例等。對於參選評審但未獲獎的團支部,校團委組織部予以通知(通知發於各團支部信箱),如有疑義可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詢問。
材料借閱
校團委組織部保留所有“團改金”上交材料,以便其他團支部借閱。希望借閱材料的團支部可至校團委組織部辦公室申請,每次每個團支部至多借閱三份材料,出借期限為兩周。
申請表
主題: 團支書: 團支部: 聯繫方式(寢室電話+手機): 所屬分團委: 活動簡介:(時間,地點,形式) 分團委意見: (分團委蓋章) 團委書記簽字: 校團委審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