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
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會目標如下:在世界各地促進和發展桑勃式摔跤;加強聯合會及其成員關係並和平共處,同時尊重所有各方的利益;建立和促進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會的條例制定和實施;規範桑勃式摔跤,並確保桑勃式摔跤在世界錦標賽、世界盃和國際事件都在其控制下舉行;對仲裁員、裁判員以及技術和行政人員甄選、培訓、改進和監督;捍衛桑勃式摔跤在各級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其他國際體育組織的利益;反對任何種族或宗教歧視;幫助國家桑勃式摔跤協會得到他們的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承認,直至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承認。歷史
桑勃式摔跤是蘇聯人綜合本國各民族摔跤的特點,並加入一些擒拿自衛技術而創立的一種摔跤。比賽時可以抓上衣和腰帶,可以握抱頭頸、軀幹和四肢,可以用腿使絆,把對方摔倒。20世紀20年代前後,蘇聯狄納莫體育協會和軍隊個別體育組織首先開展了桑勃摔跤。30年代初,開始在蘇聯各地的體育組織中推廣。1939年舉行了個人冠軍賽。1949年舉行了第1次團體冠軍賽,1957年曾與匈牙利日本等國的柔道隊按照雙方商定的規則進行比賽現在它已是國際業餘摔跤聯合會主管的項目。桑勃摔跤可以套用中國式摔跤技術,也可以套用希臘羅馬式摔跤、自由式摔跤和柔道的站立技術。桑勃摔跤以摔為主,原來曾強調逼迫對方的關節,使對方認輸。1977年國際業餘摔跤聯合會修改的國際桑勃摔跤規則規定,禁止使用反關節的擒拿技術和使對方致痛的方法,以及在地上按壓對方的固定技術。現在的桑勃摔跤和中國式摔跤很相近,只是在服裝上有些差異。桑勃摔跤運動員比賽時身穿紅色或藍色長袖上衣和短褲,系腰帶,穿高腰摔跤鞋。
一場比賽分兩局,每局3分鐘, 兩局之間休息1分鐘運動員按體重分為10級一場比賽分為“完全勝利”“優勢勝利”、“得分勝利”和“對方受警告被取消比賽資格而勝利”運動員使對方身體騰空後背著地或作橋,而自己仍然保持站立姿勢,比賽即結束,判獲“完全勝利”。一場比賽未出現“完全勝利”,運動員把對方摔倒可以得分,如果兩人得分相差12分即停止比賽,判得分多者為“優勢勝利”。兩人得分相差不到12分,就要摔完全場 6分鐘,再判得分多者為“得分勝利”。運動員使用的方法按其質量和效果評為4分、3分、2分和1分。運動員主動使用進攻方法未成而背部著地時,不輸分,應站立起來重新開始比賽。
桑勃摔跤不許擊打和用頭、肘、膝頂撞對方。比賽時要積極主動,如逃避戰鬥或單純防守而不進攻,將給予消極警告,3次警告判為失敗。規則中的其他內容與希臘羅馬式摔跤和自由式摔跤相同。
組織
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會執行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席1人、秘書長1人、副主席5人、財務總監1人、委員6人。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會專門委員會如下:運動技術委員會、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會法規委員會、國際桑勃式摔跤聯合發展委員會、裁判委員會、培訓委員會 運動事務委員會、女子桑勃式摔跤委員會、桑勃式摔跤格擊委員會、大學委員會、軍隊和警察委員會、醫療委員會、學校兒童委員會、新聞委員會、商業和財務委員會、風紀股長會、控制和修訂委員會、道德委員會授權委員會(每次大會前單獨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