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防止所有種類鯨魚的過度捕獵。為未來世世代代子孫而保護鯨魚族類這一豐富自然資源。建立國際捕鯨管制制度,以確保鯨魚族類的適當養護和發展。主要內容
1.設立國際捕鯨委員會2.委員會鼓勵有關捕鯨和鯨魚原種的研究和調查。蒐集和分析統計資料,並將這些資料加以評價和散發
3.委員會每年開會,通過有關鯨魚原種的養護和利用的規章,包括受保護和未受保護的魚種,開放和禁止捕魚的季節,開放和禁止捕鯨的地區,各鯨種的限制尺寸,每一季的最大捕鯨量,捕鯨所用的裝備和船具等
4.締約國政府應採取執行這些規章的措施,並將任何違反規章的情況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締約狀況
修正日期 1956年11月19日通過日期 1946年12月2日
通過地點 華盛頓
修正生效日期 1959年5月4日
生效日期 1948年11月10日
語言 英文
保管者 美利堅合眾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