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有關國際人道法的簡明教科書。諸多觀點源自作者在本領域裡實踐的親身經驗和研究中的體會。書中所涉題目涵蓋了當今實踐中的難點,而各章節都力爭體現國際實踐的現狀。
本書針對的是(高年級的)本科生、研究生、研究者,以及本領域的實務工作者,寫作目的是對國際法在實踐中的運用做出真實的解析。
目錄
前言
縮略語
案例目錄
名詞索引
第一章介紹:概念、發展歷史、性質
1. 概念
1) 概念
2) 國際人道法與戰爭或武裝衝突法
i) 戰爭法
ii) 1949年《日內瓦公約》與1899年和1907年《海牙公約》所含規則
的區別
2. 發展歷史
1) 19世紀
2) 1899年和1907年海牙和平會議
3) 第一次世界大戰
4)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軍事審判
5) 1949年《日內瓦公約》
6) 1977年附加議定書
7) 20世紀90年代早期的發展
8) 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
9) 當代的國際人道法
3. 性質
1) 為什麼有人道法
2) 國際人道法的特點
3) 國際人道法在國際法中的地位
4. 國際人道法與中國的關係
問題
第二章 相關領域:使用武力的規則和人權法
1.使用武力的規則:Jus ad bellum
1) 使用武力的問題
2) 武裝衝突的概念
3) 侵略和侵略行為
4) 自衛權
5) 安理會授權下使用武力
2. 國際人道法的傳統問題
3. 國際人道法與人權法的區別
1) 人權法的性質和簡要回顧
2) 兩個體系的關係
問題
第三章 國際人道法的淵源
1. 一般國際法的淵源
1) 淵源的等級
2) 一般國際法與習慣法
2. 淵源一:條約
3. 淵源二:習慣
1) 習慣法與條約規則的關係
2) 第S/25704號報告及其對習慣法的認定
4. 淵源三:文明國家承認的一般原則
5. 淵源四:司法判例
6. 其他淵源:權威法學家的著作
問題
第四章 國際人道法基本原則..
1. 導言
1) 原則還是規則
2) 確認國際人道法基本原則的方法
2. 基本原則
1) 人道原則
2) 區別原則
3) 軍事必要原則
4) 比例性原則
5) 小結
問題
第五章 武裝衝突中個人的法律地位:戰鬥員和非戰鬥員
1. 導言
1) 主要地位和次要地位
2) 參與敵對行動的權利
2. 誰是戰鬥員
1) 武裝部隊
2) 非武裝部隊組成部分的民兵和志願軍
3) 游擊隊和非正規軍
4) 民族解放運動
5) 抵抗組織
6) 人民起義
7) 未成年/兒童士兵
3. 誰是非戰鬥員
1) 平民居民
2) 醫護人員和神職人員
3) 參加救濟活動人員
4) 失去戰鬥能力者
5) 記者
6) 其他兩種可能的非戰鬥員
4. 特殊類型
1) 非法戰鬥員
2) 間諜
3) 僱傭軍
4) 《第一附加議定書》第75條
問題
第六章 戰爭的手段與方法
1. 戰爭的手段:武器
1) 歷史簡介
2) 普遍規則
3) 核武器
4) 化學和生物武器
5) 大規模毀滅性武器(“WMD”)
6) 常規武器
7) 地雷
8) 雷射武器
9) 燃燒性武器
10) 其他類型武器
2. 戰爭的方法
1) “攻擊”的含義
2) 散布恐懼的攻擊
3) 不分皂白的攻擊
4) 飢餓
5) 背信棄義/欺騙
6) 狙擊
7) 謀殺和懸賞
8) 破壞
9) 計謀
10) 攻擊敵軍的食物和水源
11) 對環境的攻擊
12) 心理戰
13) 圍城
問題
第七章 非國際性武裝衝突中的國際人道法規則
第八章 戰俘待遇
第九章 在武裝衝突中和占領下平民和民用物體的待遇
第十章 關於海戰和空戰的國際人道法規則
第十一章 聯合國維和行動中的國際人道法
第十二章 國際人道法的執行
檢索目錄
前言
近15年來,國際人道法在實踐和理論上的意義顯得愈發重要,原因有以下三個。首先,大規模武裝衝突直接威脅國際社會的和平與安全,危機中必然涉及人道法下的權利與義務的遵守和執行。聯合國安理會在處理此類危機局勢時,越來越多地強調人道法規則的落實;而實踐中存在的違反人道法行為,一直是各國關注的焦點:1994年盧安達發生的滅種罪行;1999年北約在科索沃干涉而導致的平民傷亡與民用設施的損毀;從2002年起美國在關塔那摩基地關押“塔利班”和“基地”組織的被俘人員,等等。在這些震撼世界的事件中,人道法是處於衝突中個人(法律地位可能是平民、軍人或二者之外的特別類型)所能得到的唯一法律保障。其次,20世紀90年代起出現的特設或混合國際刑事法庭和2002年開始運轉的(常設)國際刑事法院,通過對造成國際影響的案件的調查和審理,實現了在國際法下對個人刑事責任的追究,並使之成為一項制度,展現出人道法對國際社會的重要保護作用,也使得諸多罪行得以在國際法中確立而脫離了國內刑法的有限範圍。這是寫本書的時代背景。
寫作這本教科書的首要起因,源於我自2005年春季學期起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開設的“國際人道主義法”課程(後改名為“國際人道法”);此後每年春天都上此課。教授對象從開始的大四學生,發展到後來的研究生與本科生混合上課。我自己準備的課件,在教學過程中得到不斷充實、完善。
寫作此書的次要原因是現有教材的缺乏。雖然本課程的教學在國外法學院已有多年的歷史,但是經典教科書卻是無從尋覓(可參看本書所列的參考書目);已有的關於武裝衝突法的教科書多未經修訂,與當今實踐有明顯距離。當然,在法文教科書中有較為出色的選擇(E.David,Principes de droit des conflits armes,第三版,比利時Bruylant出版社2002年出版);但對於學生來說,語言問題使此書的使用並不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