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防衛軍事件

國民防衛軍事件(국민방위군 사건)是指韓戰初期的慘案,1951年1月,由於李承晚政府與軍方將領的貪瀆侵吞物資,韓國軍事輔助組織“國民防衛軍”約50萬人於缺乏給養的寒冬中撤退300英里,死亡行軍造成超過5萬-9萬編入其中的人員沿路上因饑寒而死。

經過

國民防衛軍是根據韓國1950年頒布的的國民防衛軍設定法(1950年12月16日公布)建立的。在中國人民志願軍介入韓戰、戰況急轉直下、兵源不足的情況下,韓國政府宣布凡17歲以上40歲以下、需要服第二國民兵役者將都被編入這一軍事組織。這50萬餘人隨後被分入了51個教育連隊。然而,軍隊匆匆編成,動員、輸送、訓練、武裝等需要的預算不足,而且指揮系統雜亂無章,很快就開始出現問題。

1951年初第三次戰役,受到朝鮮人民軍與中國兩軍雙重攻勢的韓國國軍開始自前線後退(1・4後退)。作為半正規軍的國民防衛軍也向後方的大邱、釜山轉移。在此過程中,防衛軍司令部的軍官們趁亂侵占了國民防衛軍的軍事物資和口糧。結果,極寒中徒步後退的士兵物資供給(食糧、野營裝備、軍服等)嚴重不足,5萬-9萬名士兵餓死或凍死,染病負傷者則無算。

處理

隨後該事件在韓國國會曝光,真相調查團成立。調查發現,按照人數虛高的報告發放的國庫金23億韓元、糧谷5萬2000石大部被侵吞。最後查明登記額與實際的執行額相差約20億韓元以上。甚至這些錢的一部分被韓國總統李承晩用作了政治資金。在事件黑幕中扮演角色的李始榮副總統和國防部長官申性模被迫辭職。

1951年4月30日、國會通過決議解散防衛軍,該軍於5月12日正式解體。同年7月19日召開中央高等軍法會議,國民防衛軍司令官金潤根、副司令官尹益憲等5人被判處死刑,隨後8月12日在大邱郊外的端山執行。

由於李承晚在國民防衛軍軍官中安插了很多大韓青年團(系親李承晚組織)團員,事後韓國陸軍本部對李承晩日漸不滿。李承晩為了緩和國民和軍方的情緒,在1952年1月18日公布李承晚線,正式將獨島和蘇岩礁單方面劃入韓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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