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人格化

一、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機結合,關鍵在於國有資本的人格化。 如何實現公有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的結合,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難點。 二、通過“集體經濟人”的設定,形成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地位。

內容介紹

由林炎志同志撰寫的《國有資本人格化》(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立場、觀點、方法,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背景,對國有企業改革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理論分析,提出了“國有資本人格化”、“集體經濟人”等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新的理論觀點,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機結合,關鍵在於國有資本的人格化。如何實現公有經濟特別是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的結合,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個難點。作者提出,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的銜接點,在微觀層次上,主要是以公有制為主體,以國有企業為主導。國有企業必須以資本的身份進入市場,在同一規則下與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競爭,在競爭中成為強者,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只有這樣,國有企業才能成為主導,才能真正具有資本的能力。
二、通過“集體經濟人”的設定,形成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地位。作者對西方經濟學中的“經濟人”假設進行了深入分析和揚棄,創造性地提出了“集體經濟人”的範疇。集體經濟人的外部表現具有一般經濟人的自然屬性,即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為目標,而其內在的規定性則是追求集體的最大利益,同資本主義的“經濟人”
有五個方面的區別。國有資本人格化的實質是集體經濟人人格的建立、培養、鍛鍊問題。國有經濟只有在集體經濟人這種人格化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適應市場競爭、更好地貫徹社會主義經濟方針和目標。
三、構建國有資本人格化的實現機制和途徑。作者提出,要實現國有資本人格化,必須建立和強化國有資本經營權的委託——代理機制、國有資產投資責任約束機制、國有企業經理人員的成長和遴選機制、國有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對國有資本的最終代理人——國有資本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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