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辦公室奧運保障部
游泳部
跳水部
水球水上芭蕾部
社會活動部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負責所管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所管運動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二)負責和指導所管運動項目的普及和優秀運動隊伍建設以及後備人材的培養,指導所管運動項目俱樂部的建設與發展,管理所管運動項目的國家隊;
(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所管運動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畫、規則和裁判法,負責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負責運動員的註冊與轉會和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技術等級評定。負責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工作;
(四)組織所管運動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和科技服務,負責教練員、裁判員的業務培訓,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和出版刊物;
(五)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所管運動項目的國際活動和交流計畫,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項。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組織工作;
(六)負責與本項目有關的競賽、健身、培訓、諮詢等體育市場管理,規範管理體育經營行為,積極開展與所管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充分利用所管項目的優勢,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和後勁;
(七)搞好中國游泳協會的組織建設,廣泛聯繫和團結社會各界人士,充分發揮協會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八)完成國冢體育總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