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指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
體育發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國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和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組織參加和舉辦重大國際體育競賽。
六、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
七、研究擬定體育產業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
八、負責全國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九、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設機構及職能
國家體育總局下設辦公廳、民眾體育司、競技體育司、體育經濟司、政策法規司、人事司、對外聯絡司、 科教司、宣傳司、機關黨委、紀檢組和監察局、離退休幹部局
(一)辦公廳
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信訪、信息綜合、會議、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二)民眾體育司
研究擬定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檢測;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
(三)競技體育司
研究擬定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研究和平衡全國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制定全國性體育競賽制度;統籌協調重大國際、國內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組織工作;主辦全國運動會和城市運動會。
(四)體育經濟司
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管理總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研究擬定體育健身娛樂、競賽表演、訓練服務、技術信息等體育經濟、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草案。
(五)政策法規司
研究擬定體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對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方案;組織指導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研究。
(六)人事司
負責總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承辦全國性民眾體育組織的資格審查和領導人員的推薦事項,負責出國人員政審和出國留學人員的派遣。
(七)對外聯絡司
研究國際體育組織和各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狀況;制定體育外事工作及涉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體育交往活動的規章制度,擬定和協調體育外事及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體育活動計畫;管理體育系統的涉外工作;承擔中國奧委會的日常工作。
(八)科教司
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的攻關、負責體育科技成果的審查和鑑定、推廣;在教育部的指導下,負責高、中等體育教育規劃,管理總局直屬院校;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九)宣傳司
研究提出體育工作以及重要體育對外宣傳報導的指導思想,發布重大新聞;組織協調重大國內外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
(十)四大體育頻道
國家體育總局與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正式簽署合作共建足球頻道的框架協定。“內蒙古足球頻道”也已正式更名為“足球頻道”,收視覆蓋範圍由“內蒙古自治區”調整為“全國”,並於2018年1月上星播出。足球頻道總部將在北京設定節目製作中心,並在廣東省和遼寧省等地建設足球頻道分部記者站。
在共建足球頻道的同時,國家體育總局還將與其它電視台共建極限運動頻道、冰雪運動頻道、青少年體育頻道等特色電視頻道和網路電視台。
直屬單位
一、運動項目管理中心:
冬季運動管理中心,射擊射箭運動管理中心,腳踏車擊劍運動管理中心,水上運動管理中心,舉重摔跤柔道運動管理中心, 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田徑運動管理中心, 游泳運動管理中心,體操運動管理中心,手曲棒壘球運動管理中心,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籃球運動管理中心, 排球運動管理中心,桌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網球運動管理中心,小球運動管理中心,航空無線電模型運動管理中心,棋牌運動管理中心,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健身氣功管理中心,登山運動管理中心,汽車機車運動管理中心
二、其它中心:
還有:社會體育指導中心,機關服務中心,財務管理和審計中心,訓練局,國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青島航海運動學校,湛江潛水運動學校,安陽航空運動學校, 秦皇島訓練基地,體育科學研究所運動醫學研究所,中國體育報業總社,北京體育大學 ,體育文化發展中心,體育信息中心,對外體育交流中心 ,人力資源開發中心,體育器材裝備中心,體育彩票管理中心 ,體育基金管理中心。
現任局長
劉鵬,1951年9月生,重慶市人,197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9年1月參加工作,重慶大學機械工程系固體力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
1969至1971年四川省內江縣知青。
1971至1977年重慶鋼鐵公司焦化廠工人、廠團總支書記、公司團委幹事。
1977至1979年在西安交通大學工程力學系學習。
1979至1982年在重慶大學機械工程系固體力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1982至1985年任重慶大學力學教研室教員、副主任,研究生部黨總支副書記。
1985至1987年任四川省重慶市委常委、共青團重慶市委書記、重慶市沙坪壩區委書記。
1987至1991年任共青團四川省委副書記、書記,團中央常委(其間:1987至1988年在中央黨校學習)。
1991至1993年任四川省宜賓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
1993至1997年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常務書記、全國青聯主席(1993年7月明確為副部長級幹部)。
1997至2002年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
2002年至2004年任四川省委副書記。
2004年12月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
2005年11月任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
是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工作會議
2015年4月9日,國家體育總局系統人事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國家體育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劉鵬,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楊樹安出席會議並發表講話。
本次會議的主題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有關體育工作重要講話及批示精神,以中央專項巡視和中央組織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按照從嚴治黨的要求,著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強化黨的規矩和制度意識,大力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為體育工作新一輪改革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有力的人才支持。
劉鵬指出,一年來,總局幹部人事工作在黨組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體育事業發展中心任務,改革創新,真抓實幹,圓滿完成中央巡視組及中組部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巡視和檢查等任務的“大考”,取得新的成效。
劉鵬強調,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是深化體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鞏固拓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落實各項巡視整改措施、堅持從嚴管理監督幹部的重要一年。要深刻認識總局幹部人事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堅持為總局中心工作服務、為培養選拔造就體育事業發展需要的好乾部服務。要努力把握從嚴治黨新常態,推動幹部人事工作更好地服務體育工作大局,推進幹部人事工作再上新台階。
劉鵬指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和有關體育工作重要講話批示精神,完成各項改革發展任務,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必須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要以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要在堅定理想信念上下工夫,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上下工夫,在加強工作研判謀劃和組織建設上下工夫,在加強能力建設上下工夫。
劉鵬強調,要落實從嚴治黨責任,推動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常態化。始終堅持嚴標準要求幹部、嚴措施管理幹部、嚴紀律約束幹部。要集中力量,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事項等專項工作,要從嚴約束,強化日常管理,要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特別是要認真謀劃、精心組織好“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
劉鵬還指出,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人才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科學分析體育人才工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注重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在全國體育系統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把各方面優秀人才團結凝聚到建設體育強國的宏偉事業中來。在深化改革的實踐中,要加強政策研究,細化人事保障措施,努力消除幹部職工的後顧之憂。要結合體育改革帶來的人才培養方式的調整,繼續探索構建和完善運動員保障長效機制。要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加強公務員隊伍管理、幹部教育培訓、機構編制、教練員隊伍建設、國家隊人事服務保障等各項工作。
劉鵬強調,人事部門是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必須帶頭改進作風,樹立良好形象。各單位領導班子要重視幹部人事工作,注重加強對人事幹部的選拔和培養,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始終保持人事幹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楊樹安在講話中強調,完成好2015年總局系統幹部人事工作,要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利於體育事業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深入貫徹《幹部任用條例》,繼續推進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組織建設;持續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激發乾部隊伍精神狀態;一個“嚴”字貫穿始終,不斷強化幹部管理監督;創新工作思路,提升體育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
楊樹安指出,人事部門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執行部門,是總局黨組和各單位領導班子在幹部人事工作方面的助手和參謀。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體育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必須以鍥而不捨、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堅持狠抓人事幹部隊伍自身建設不放鬆。要不斷堅定理想信念,更加守紀律講規矩,進一步強化擔當精神。
總局機關各廳、司、局,各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及人事(綜合)部門負責人共130餘人參加了本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