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4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4號》是2007年12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一個公告。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7-12-13
【生效日期】2007-12-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7年第194號
關於批准對白城綠豆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組織了對白城綠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經審查合格,現批准自即日起對白城綠豆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一、保護範圍
白城綠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以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關於確定白城綠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的通知》(白政發〔2006〕28號)提出的範圍為準,為吉林省白城市現轄行政區域。
二、質量技術要求
(一)品種。
能達到白城綠豆標準的白綠522號、白綠6號、白綠8號等綠豆優良品種。
(二)立地條件。
土壤為風沙土、淡黑鈣土、礫石底黑土。土壤有機質含量≥1.5%,全氮含量0.12%至0.22%,全磷含量≥0.20%,全鉀含量≥2.5%,土壤pH值7.0至8.2。
(三)栽培管理。
1. 播種期: 5月15日至6月5日。
2. 播種密度:行距60cm,株距約為10cm至12cm。
3. 公頃存苗15萬株至18萬株。
4. 田間管理:做到三鏟三趟,病蟲害防治採用生物農藥為主,達到標準。施肥應以有機肥為主,配以綠豆專用肥。
5. 收穫:栽培面積的以綠豆全部莢果的三分之二變成黑褐色為適時收割。收割應在早晨露水未乾或傍晚時收割。
(四)加工。
嚴格按照白城綠豆的加工程式和標準進行生產加工。生產加工後的白城綠豆不改變綠豆的外觀特徵,不改變白城綠豆所具有的獨特的內在成分。綠豆經過機械篩選,雜質≤0.5%。純糧率≥97%。
(五)質量特色。
1. 感官特色:白城綠豆具有粒大(千粒重≥62g)、顆粒飽滿、色澤明亮、鮮綠等明顯特點。
2.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以100g綠豆樣品為標準)
項 目
指 標
蛋白質
≥22.00g
粗澱粉
≥51.00g
水 份
≤13.50g
脂 肪
≤1.40g
糖 類(以總糖計)
≤5.30g
粗纖維
≥3.50g

≥14mg

≤23mg

≥0.04mg
三、專用標誌使用
白城綠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吉林省白城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由國家質檢總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地質檢部門開始對白城綠豆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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