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省會城市計委、物價局、通信管理局:為規範電信業務經營者價格行為,完善電信服務明碼標價監督管理措施,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電信市場公平、公開和合法競爭,特制定了《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附:《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