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關於申請制定電子出入境證件密鑰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的函》(公境[2012]2567號)收悉。經研究,現就你部出入境證件核心技術中心密鑰技術服務費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你部出入境證件核心技術中心按照自願有償原則為企業生產配發電子出入境證件密鑰及提供相關技術服務,可向企業收取出入境證件密鑰技術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本電子出入境證件1元。
二、你部出入境證件核心技術中心實施上述收費,應按規定使用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稅務發票,依法納稅,並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你部出入境證件核心技術中心應在每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的收費收入和支出情況、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等報我委(價格司)。
四、上述規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