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加快推動移動網際網路和TD-LTE產業發展,我委將組織實施移動網際網路及第四代移動通信(TD-LTE)產業化專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目標
把握全球移動網際網路發展機遇,以移動智慧型終端為著力點,提高移動智慧型終端核心技術開發及產業化能力。加快移動網際網路關鍵技術的研發及套用,培育能夠整合產業鏈上下遊資源、具備一定規模的移動網際網路骨幹企業。完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形成綜合的移動網際網路產業服務能力。推進TD-LTE技術在重點領域的創新示範套用,帶動TD-LTE產業快速發展。
二、支持重點和要求
(一)移動智慧型終端新型套用系統研發及產業化。面向移動網際網路套用服務與新型互動體驗,研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移動智慧型終端新型套用系統,包括套用引擎和與之配套的雲端服務系統,支持新型人機互動技術和移動網際網路主流套用,支持主要作業系統,具有安全可信的用戶信息管理能力,實現套用系統的規模套用。
(二)面向移動網際網路的可穿戴設備研發及產業化。面向移動網際網路套用,研製可規模商用的多類型可穿戴設備,重點支持研發低功耗的可穿戴設備系統設計技術、面向可穿戴設備的新型人機互動技術及新型感測技術、可穿戴設備與智慧型終端的互聯共享技術、可穿戴設備應用程式及配套的支撐系統技術,實現可穿戴設備產品產業化。
(三)移動網際網路和智慧型終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支持由第三方檢測機構牽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充分利用已有基礎,面向移動網際網路新型業務套用和智慧型終端等關鍵環節,研發移動網際網路和智慧型終端公共服務平台,形成對關鍵技術和關鍵環節的試驗、評測能力以及產業鏈監測和服務能力,為推動移動網際網路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四)移動智慧型終端開發及產業化環境建設。支持相關企業在已建立的移動智慧型終端開發環境基礎上,以實現面向第四代移動通信多模多頻智慧型手機新型化、高端化、規模化發展為目標,建設和升級智慧型終端開發綜測、一致性測試、生產及檢測環境。
(五)高速寬頻無線接入設備研發及產業化。研發滿足規模覆蓋套用的安全高速寬頻接入與控制設備,支持接入點集中管控及業務區分。支持1Gbps以上的高速率可靠通信,支持多頻,支持基於數字證書的用戶身份無感知認證。
(六)高速寬頻無線接入技術研發及創新套用示範。研發高速無線區域網路設備測試技術,搭建系統互操作測試平台,研究交通、醫療、航空、LTE政務網等重要行業的高速寬頻無線接入套用技術,開展相關技術試驗和創新套用示範。
(七)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研發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多源數據採集技術、海量異構數據管理和實時數據挖掘技術、高效資源管理與分析技術等;開發移動大數據套用產品,並規模套用於應用程式商店、移動搜尋、移動電商等領域;鼓勵建設移動大數據開發平台。
(八)基於TD-LTE的行業創新套用示範。支持將TD-LTE技術套用於應急通信、能源、政務、醫療、公安等領域,通過TD-LTE公眾移動通信網路或行業專用網路(含TD-LTE集群系統),建設業務套用創新體驗環境,實現重點區域的覆蓋,為TD-LTE行業套用樹立可推廣的創新示範套用方案,帶動 TD-LTE產業發展。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主管部門應根據投資體制改革精神和《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專項實施重點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和備案工作,組織編寫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並協調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環保、土地、規劃等相關建設條件。
(二)項目主管部門應對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附屬檔案(如銀行貸款承諾、自有資金證明等)進行認真核實,並負責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
(三)項目承擔單位原則上應為企業法人。在制定建設方案時,應實事求是,嚴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築面積和投資規模。
(四)考慮到移動網際網路領域的特點,鼓勵多家單位、上下游企業聯合申報,同一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不超過3個。鼓勵網際網路領域骨幹企業整合多個方向報送項目。
(五)請項目主管部門於2013年12月31日前,將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和有關附屬檔案、項目及項目單位基本情況表、項目的備案材料等一式兩份(同時須附各項目簡介及所有項目匯總表的電子文本)報送我委(高技術產業司)。
(六)在項目主管部門申報的基礎上,我委將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