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資源綜合利用 “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名單 (第一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委(經信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今年3月,我委印發了《關於開展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2]726號,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間在全國重點培育和扶持百個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百家資源綜合利用骨幹企業。《通知》下發後,各地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申報,在專家評審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我委選出了50家單位作為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首批名單。確定本溪市等24個地區和單位為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名單見附屬檔案一)。
確定白銀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等26家單位為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骨幹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二)。
(二)建設內容。建設一批資源綜合利用示範項目,培育扶持一批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研發中心,攻克釩鈦磁鐵礦綜合利用、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等相關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和產品,研究完善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
(三)預期效果。通過首批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到2015年,形成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5.5億噸/年,其中新增利用能力1.2億噸/年,實現資源綜合利用總產值3000億元。
二、建設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地要高度重視“雙百工程”建設對於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示範基地所在市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雙百工程”建設的組織領導,成立主要領導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骨幹企業要有專人負責“雙百工程”建設協調,切實把資源綜合利用作為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
(二)精心組織,認真實施。“雙百工程”建設承擔單位要認真按照修改完善後的實施方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有序實施各項重點項目,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確保完成實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項目標。骨幹企業要加大技術研發力度,提高產品附加值,培育知名品牌,力爭建設成為資源綜合利用領域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三)加強督導,及時總結。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經信部門)要加強對“雙百工程”建設的跟蹤管理,組織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承擔單位在實施方案基礎上,編制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表,指導“雙百工程”建設承擔單位認真落實建設任務,確保年度、中期、遠期建設目標的實現,及時發現並解決基地建設和企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好的技術、經驗,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三、保障措施
(一)我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支持“雙百工程”建設的相關政策,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優先支持“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重點項目建設,及時總結“雙百工程”建設中湧現出的重大關鍵研發類、成果轉化類、產業化推廣類技術,將先進適用的技術適時修訂納入《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
(二)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經信部門)要對“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申報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和產品,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優先給予認定,並按照《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10]801號),將“雙百工程”重點項目作為信貸支持重點,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給予多元化信貸支持,為示範基地建設做好配套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骨幹企業上市融資。
(三)示範基地所在市級人民政府要結合“雙百工程”建設探索建立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的體制機制,深入挖掘廢棄資源對原生資源的補充替代作用,落實好國家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各項優惠政策。有條件的地區要設立“雙百工程”建設專項資金,優先保障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用地供應。
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經信部門)要承擔起監督實施責任,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和對建設單位的監督指導,積極推進本地區“雙百工程”建設,並於每年3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別將上一年度和當年上半年本地區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建設進展情況(附年度重點建設項目表)報我委(環資司)。
附屬檔案:1、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名單(第一批)
2、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骨幹企業名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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