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物質
標準物質概念
標準物質是具有準確量值的測量標準,它在化學測量、生物測量、工程測量與物理測量領域得到了廣泛的套用。
標準物質是國家標準的一部分,國際標準化組織對其所下的定義為:已確定其一種或幾種特性,用於校準測量器具,評價測量方法或確定材料特性量值的物質。其套用是有嚴格的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規定的,每種標準物質都有相應的標準物質證書。
標準物質的特點
作為標準物質應該具備的特點:
(1)標準物質的量值只與物質的性質有關,與物質的數量和形狀無關;
(2)標準物質種類多,僅化學成分量標準物質就數以千計,其量限範圍跨越12個數量級;
(3)標準物質實用性強,可在實際工作條件下套用,既可用於校準檢定測量儀器,評價測量方法的準確度,也可用於測量過程的質量評價以及實驗室的計量認證與測量仲裁等;
(4)標準物質具有良好的復現性,可以批量製備並且在用完後再行複製。
基準標準物質
基準標準物質:一種具有最高計量品質,用基準方法確定量值的標準物質。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標準物質具有兩個顯著特點:
(1)具有量值準確性;
(2)用於計量目的。這就澄清了有關標準物質的某些模糊概念,把那些不是用來校準計量器具和計量方法,同時也沒有量值準確度要求的“產品系列標準樣品”(棉花、糧食、毛、麻等產品標準樣品)與標準物質區別開來。
標準物質級別
一級標準物質(國家級),用權威方法或用二種以上不同原理的標準方法以及其他準確可靠的方法定值。
二級標準物質(部門級),是用與一級標準物質進行比較測量的方法或一級標準物質的定值方法定值,滿足一般測量的需要。
標準物質有效期的制定
標準物質有效期是根據物質的穩定性結合分析結果來確定的,一般標準物質有效期都小於2年,且級別越高,有效期越短。
標準物質屬性
標準物質和 沒有必然的聯繫。標準物質可以是高純的化學試劑(但高純試劑不一定就是標準物質,還要看是否符合標準物質的特徵以及是否有相應的標準證書),也可以是按照一定的比例配製的混合物(例如pH標準溶液),甚至可以是一些天然樣品按照一定的方法製備的具有複雜成分的標準樣品(比如臨床分析中的標準物質、工業上不同品質的樣品)。
基本要求
1.穩定性
穩定性是指標準物質在規定的時間和環境條件下,其特性量值保持在規定範圍內的能力。影響穩定性的因素有:光、溫度、濕度等物理因素;溶解、分解、化合等化學因素和細菌作用等生物因素。穩定性表現在:固體物質不風化、不分解、不氧化;液體物質不產生沉澱、發霉;氣體和液體物質對容器內壁不腐蝕、不吸附等等。
2.均勻性
均勻性是物質的一種或幾種特性具有相同組分或相同結構的狀態。從理論上講,如果物質各部分之間的特性量值沒有差異的話,那么該物質就這一給定的特性而言是完全均勻的.然而,物質各部分之間特性量值是否存在差異,必須用實驗方法才能確定。因此,所謂均勻性指的是物質各部分之間特性量值的差異不能用實驗方法檢測出來。這樣,均勻性的實際概念就包括物質本身的特性和所用的計量方法的某些參數,例如計量方法的精密度(標準偏差)和試樣的大小(實驗取樣量)等。在許多情況下,計量方法可能達到的精密度與取樣量有關,因此,標準物質的均勻性是對給定的取樣量而言.通常標準物質證書中都給出均勻性檢驗的最小取樣量。
影響均勻性的因素有:物質的物理性質(密度、粒度等)和物質成分的化學形態及結構狀況。密度不同可能引起重力偏析(化學成分的不均勻現象稱為偏析〕。一般地說,固體顆粒越細越容易出現重力偏析。此外,顆粒過細時,表面積增大.吸濕和污染的機會也增加。
3.準確性
準確性是指標準物質具有準確計量的或嚴格定義的標準值(亦稱保證值或鑑定值)。當用計量方法確定標準譚時,標準值是被鑑定特性量之真值的最佳估計,標準值與真值的偏離不超過計量不確定度.在某些情況下,標準值不能用什量方法求得,而用商定一致的規定來指定,這種指定的標準值是一個約定真值,通常在標準物質證書中都同時給出標準值及其計量不確定度。當標準值是約定真值時,則還給出使用該標準物質作為“校準物”時的計量方法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