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2、申報單位應提交如下申報材料:《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申報書》(附屬檔案1)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附屬檔案2)。 (三)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工作要圍繞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總體目標的要求,按照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實施方案中的試點內容進行。 (四)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工作由國家標準委組織,由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實施。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標委工一聯[2009]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副省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2007年以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先後批准了東北製藥集團公司等單位為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單位,現試點工作進展順利。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精神,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在發展循環經濟中的重要作用,規範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的管理,現將《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
一、試點的指導思想、任務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核心,運用標準化的手段,加快循環經濟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探索循環經濟發展的新思路和新經驗,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二)任務
試點的主要任務包括:
1、建立並完善循環經濟標準體系,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開展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研究,制修訂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2、注重循環經濟標準的宣傳,重點抓好節能、節水、節材和廢物再利用、資源化等方面標準的貫徹套用;
3、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不同層次(企業、領域、產業園區、城市)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模式,總結標準化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成功經驗與做法;
4、加強循環經濟標準信息等平台建設,構建循環經濟標準化信息網路。
(三)目標
通過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樹立一批循環經濟標準化示範的典型企業、產業園區和城市,以點帶面,推動技術標準的套用和實施,培養一批標準化人才,推動企業產業園區建立循環經濟標準體系,促進企業、產業園區、城市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二、試點的申報和審批
(一)試點單位基本條件
1、所在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重視標準化工作,積極支持試點的建立和開展,並給予配套建設經費;
2、原則上應為國家循環經濟示範試點單位,符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印發的《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第一批)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05]2199號)、《關於組織開展循環經濟示範試點(第二批)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07]3420號)和《關於組織開展汽車零部件再製造試點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08]523號)檔案的要求;
3、資源產出、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及廢棄物排放等方面的指標處於國內先進水平,並完成所在地方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目標任務;
4、開展循環經濟特色明顯,示範性強。
(二)申報和審批程式
1、申報單位應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進行科學分析,明確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建設的目標,依照本指導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
2、申報單位應提交如下申報材料:《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申報書》(附屬檔案1)和《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附屬檔案2)。申報材料須加蓋試點所在地地級以上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政府的印章。
3、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作為推薦單位,擇優向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標準委)提出申請,並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4、在收到各地申報材料後,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實地考察。
5、凡通過審查的試點單位,由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啟動試點工作。
三、試點的管理與考核
(一)試點單位要圍繞試點工作方案和目標,健全工作機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推進措施,組織好試點工作的實施。
(二)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考核和服務,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促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
(三)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工作要圍繞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總體目標的要求,按照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實施方案中的試點內容進行。
(四)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考核工作由國家標準委組織,由國家標準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共同實施。
(五)試點工作一般為2~3年。試點期滿,經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向國家標準委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申請,國家標準委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需要組織專家對試點單位進行考察。
(六)各級相關部門應及時總結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經驗,採用多種形式加大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成果的宣傳和推廣,促進循環經濟標準化工作的深入開展。
附屬檔案:
1、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申報書
2、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附屬檔案1:
編號
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申報書
試點名稱:
申報單位:
推薦單位:
實施時間: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
年月日
填寫說明
要求準確、如實填報。
編號由國家標準委統一填寫。
“試點名稱“應按試點主體填寫。
“推薦單位“應為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名稱用全稱填寫,不能省略。
“試點內容“參照《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中主要任務填寫。
“試點主要參與單位“包括承擔單位和其他參與單位。
本申報書中有關項目頁面不夠時,可加附頁。
項目申報材料的填寫,應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計算機列印,並統一使用A4紙裝訂。
申報材料包括本申報書、實施方案等附屬檔案一式兩份(電子版一份)。
一、基本情況表
試點名稱
申報單位
試點內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申報單位負責人 職務/職稱 出生年月
聯繫電話 傳真
E-mail
申報單位聯繫人 職務/職稱 出生年月
聯繫電話 傳真
E-mail
試點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繫人 職務/職稱
聯繫電話 傳真
E-mail
推薦單位聯繫人 職務/職稱
聯繫電話 傳真
E-mail
試點主要參與單位 負責人 聯繫電話 E-mail
試點投入總經費(萬元) 國撥(萬元) 地方投入(萬元) 單位投入(萬元)
二、實施方案簡述(1000字)
對試點的總體目標、現狀和工作基礎、主要內容、總體任務、考核目標與進度安排、組織管理、運行機制與保障措施等進行簡要敘述。
三、申報單位意見負責人:(蓋章)年月日
四、試點所在地地級以上循環經濟綜合管理部門(蓋章)年月日
五、試點所在地地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蓋章)年月日
六、試點所在地地級以上政府意見(蓋章)年月日
七、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意見(蓋章)年月日
附屬檔案2:
編號
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試點名稱:
申報單位:
推薦單位:
實施時間: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
年月日
編寫提綱
目的意義
說明開展本項目的目的意義。
現狀與工作基礎
試點單位循環經濟模式簡介;說明本地標準化工作已取得的成績,對本地技術和科技的促進;對標準化工作的重視情況,是否已有相關標準化示範;技術標準的機構、服務體系、支撐體系的現狀等。
指導思想與總體目標
結合當地實際和特色,說明開展本項目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試點內容與進度安排
根據《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工作指導意見》中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具體說明試點內容和進度安排。
考核目標
根據試點內容,設定具體的考核指標,同時列出分年度的考核指標。
組織管理、運行機制與保障措施
說明實施本項目的組織管理形式、運行機制與保障措施。
參加單位說明
說明主要參與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參與本項目的人員結構、單位已取得的主要成果、在本項目中主要承擔的內容等。
投資總預算、年度預算與資金籌措
說明本項目投資總預算,包括國撥經費、地方投入經費、企業投入經費、其他渠道經費等的總計;分年度的經費預算以及資金來源渠道。
效益分析
說明本項目完成後預期可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測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