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千人計畫”新疆西藏項目

國家“千人計畫”子項之一。

簡介

國家“千人計畫”新疆西藏項目是國家“千人計畫”子項之一。

條件

用人主體

引進主體為在新疆、西藏的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主的各類園區等用人單位。

人才條件

創新人才須具備以下條件:屬於自然科學或者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歲;在海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在國內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並在國外連續工作36個月以上;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引進後全職在新疆、西藏工作至少3年。創業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