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大同海關和侯馬海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大同海關和侯馬海關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2年04月08日發布,自2002年04月08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設立大同海關的再次請示》(晉政〔2001〕25號)和《關於設立侯馬海關的再次請示》(晉政〔2001〕2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大同海關和侯馬海關(均為正處級),均隸屬於太原海關。
二、核定大同海關和侯馬海關人員編制各35名,由海關總署從現有編制總額中調劑解決。所需人員從地方黨政機關現有人員及大學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中選調,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大同海關和侯馬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你省負責解決,檢查檢驗設備由海關總署負責配備。
有關具體事宜,請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務院
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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