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目的不是為了混合而混合,是為了讓國企在改革中能夠增加競爭力和活力, 混合的目的是為企業打造一個符合現代企業治理的有競爭力能夠培養競爭力和創新力的治理體系。國企改革被公認為我國經濟改革中最難的環節之一,難就難在各界在一些根本問題上缺乏共識。在新一輪以“混合所有制”為重要標誌的國資國企改革中,雖然方向已定,但細節未明。在此背景下,如何落實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體路線至關重要。

性質與定義

在前期的改革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不可迴避。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李毅中提出

一是國有資本有進有退難以把握。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股權結構如何設計缺乏依據,不斷引發爭論;

二是民營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社會公共服務和金融領域的戰略取向落實不到位。“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的現象仍然存在,壟斷行業的改革步履艱難。如何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準入,又維護產業安全,兩方面都存在不足;

三是規範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行為方面存在缺陷,存在著內部人控制、監督監管機制缺失的現象。一些企業信息披露不透明,侵害股民尤其是小股東利益;

四是資本市場還不適應需要。證券市場的規模和能力與國民經濟的總量不適應,與企業直接融資的需求不適應。

套用

可以不斷豐富和拓展實現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方式、路徑。

一是內部最佳化重組、改善組織結構,外部合作合夥、聯合兼併,實現股份制改制,通過交叉持股相互參股,構建混合型企業。開發新項目、組建新公司,實行股份制,儘可能形成混合型企業。

二是基礎好的股份制企業,通過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選擇A股、H股等境內外類別,選擇主機板、創業板、中小企業板等不同渠道實現IPO。

三是通過股權的流轉、增持減持、增資擴股、發行可轉債、私募等方式最佳化股權結構,促進各類資本的融合。

四是繼續堅持和改進國有企業重組改制的成功做法,深化存續部分改制,培育優質資產推向市場,有條件的母公司可改制為控股公司或投資公司,大企業可以整合子公司爭取整體上市,放大資本功能。

五是通過合資合作、併購、參股入股等方式,吸納外資成為境外公司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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