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占用費

固定資產占用費是國家對國營企業占用的固定資產,按其價值和一定比率收取的費用。收取固定資產占用費的主要目的是:(1)改變過去國營企業對固定資產無償使用為有償使用,使企業對占用的固定資產在經濟上承擔一定責任,有利固定資產的充分利用。(2) 促使企業採用先進技術及設備,以較小的資金占用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3)用徵收占用費的辦法,把企業由於占有較多較好的固定資產而獲得的額外價值,收歸國 有。占用費一般按原值徵收,收費率因行業不同而異,每月為千分之二~五。但經國家批准封存的固定資產,占用基建貸款增加的固定資產,在還清貸款前免收占用費。經清產核資,企業多餘的固定資產,逾期不處理的,要加倍收取占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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