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

回租,是開發商為某項物業的所有人,想要保留對該物業的使用權以便從經營此物業中獲得收入,同時又希望出讓該物業的所有權進行融資來減少資金的占用;投資者擁有充足的資金,可以向開發商提供融資服務,同時也希望藉此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

開發商為某項物業的所有人,想要保留對該物業的使用權以便從經營此物業中獲得收入,同時又希望出讓該物業的所有權進行融資來減少資金的占用;投資者擁有充足的資金,可以向開發商提供融資服務,同時也希望藉此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於是,開發商可以將物業以低於市場售價的價格出售(一般不會低於其市場價格的75%,即回租融資的比例高於抵押貸款比例的上限),及時獲得資金的回收,並與投資者簽訂長期回租契約。由於物業的售價低於市場水平,因此開發商向投資者支付的租金也低於市場水平。對於投資者,回租可為其帶來高於抵押貸款的投資回報率,而且他對物業擁有控制權,租期結束後可將物業繼續出租或出售,獲得更可觀的回報。對於開發商而言,回租融資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少占用自有資金,此外租金在財務上作為經營成本,應從納稅收入中扣除,開發商可因此獲得一定的免稅額度。但回租融資對開發商的經營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預期經營收益率必須高於回租融資的成本。另外,回租期滿後,開發商並不能獲得物業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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