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四平市鐵西區委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政府關於<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四鐵西發[2009]14號)精神,組建“四平市鐵西區經濟技術合作局”(簡稱區經合局)。區經合局是區政府主管全區經濟技術合作、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和國內外貿易的工作部門。工作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和市有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區利用內外資和區域經濟合作的優惠政策、具體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區招商引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定全區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組織全區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跟蹤、協調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前期運作、申辦設立程式和後續服務工作。
(三)負責國外、區外來我區舉辦各類經濟技術合作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我區有關部門和企業參加洽談活動;承辦區政府招商引資代表團出訪的聯絡、洽談等有關工作;負責國內外友好城市、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的建立和日常聯絡工作;組織參加國外、區外展銷展覽工作。
(四)負責為我區域外投資企業提供服務,制定相關服務政策和措施;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工作;負責區政府經濟技術顧問的聯絡等相關工作。
(五)負責與國內外、區內外的經濟技術信息交流,掌握經濟技術合作、招商引資和區域合作情況;負責全區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並擬定相關實施細則;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七)負責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八)擬定全區內外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九)承擔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管理、技術目錄,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內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貿易;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全區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經授權代表區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參與多邊、雙邊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
(十五)負責組織協調全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貫徹落實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企業除外)。
(十七)負責全區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申報、監督和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並組織實施,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八)擬訂我區與毗鄰國家經貿發展規劃、政策和措施,指導管理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貿易,做好各種經貿活動的組織與銜接工作;申報和管理邊境貿易企業經營權及重點商品專營權。
(十九)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負責外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常駐我區商業代表機構的審報業務;負責同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參處(室)的業務聯繫;聯繫外國駐我區官方商務機構。
(二十)負責指導全區流通領域的電子商務信息網路和電子政務建設,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指導相關會展活動。
(二十一)負責全區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擬訂全區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總體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全區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設立和組織申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開發區發展規劃;審查開發區重大建設項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建設工作;負責指導開發區擬訂經濟發展指標和計畫及各項經濟指標統計、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全區長平經濟帶開發建設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區酒類專賣的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酒類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負責牽頭協調有關部門依法管理全區酒類經營活動;協調有關部門查處酒類商品生產、銷售活動中的違法案件,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的行為,仲裁有關酒類違法案件的爭議。
(二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張 岩副 局 長、招商辦主任:蘇繼峰
副 局 長: 劉 雷
副 局 長: 陳浩征
副 局 長:王洪軍
招商辦副主任:付 強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區經合局設4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商貿流通服務管理科、外國投資促進管理科、開發區管理辦公室。1、辦公室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全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和籌備工作;負責綜合全局各方面工作情況;負責機關公文管理、機要、檔案、人事、勞資、文印、財務、信訪、督查、計畫生育、車輛管理和內外賓接待服務等工作。
負責制定黨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宣傳工作規劃;指導基層企事業黨組織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幹部任免和後備幹部推薦、考核及呈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做好局黨委會、民主生活會記錄;及時辦理黨委交辦的其它事宜。
2、商貿流通服務管理科
研究擬訂健全、規範全區流通領域市場體系的政策、規定;負責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商品市場的規範和大型商品市場、零售商場建設報批、審批的前期論證準備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承擔建設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管理和市場調控的有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對商業流通領域內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菜藍子”工程建設和繁榮穩定綠色市場;負責擬訂全區第三產業發展規劃;負責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承擔組織、規劃、指導、監督、協調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區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住宿等服務行業的國家行業標準、市場規則和技術、服務質量標準;研究提出地方餐飲、住宿等服務行業的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名牌餐飲的開發和推廣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貫徹落實國家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組織開拓城鄉市場。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修理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對化學危險品物種、勞動保護用品等特殊商品的專賣、專營和定點經營進行管理。
3、外國投資促進管理科
承辦我區有關外國投資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國外友好城市、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的建立和日常聯絡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多邊經貿政策;參與涉及我區的多邊對外經貿談判等工作;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爭取聯合國機構和外國政府對我區的多邊、雙邊無償援助項目,並負責後期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區企業承擔國家對外經濟技術援助項目的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的相關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全區進出口商品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進出口業務的綜合分析和運行調度;制定和分解全區對外貿易目標,牽頭組織落實和跟蹤督導;組織、協調、指導全區各類進出口一般貿易、加工貿易、易貨貿易、邊境貿易工作;負責各類個業進出口經營資格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全區進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的申報工作;負責對外貿易國際市場開發的綜合協調;組織各類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外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博覽會、展洽會;負責全區貿易出國團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區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設規劃發展和綜合協調;負責全區外貿主體培育。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負責處理世貿組織的宣傳、諮詢、指導培訓和服務;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商務協定的研究與協調;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進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調查和訴訟工作;負責貿易壁壘調查;建立全區進出口貿易摩擦監控體系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承擔涉及我區案件的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區內產業安全工作;負責市場競爭完善評估和通報工作;擬定全區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及相關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人員權益保護及境內糾紛處理工作;提出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審核建議;承擔全區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外派勞務的統計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出國團組的審核上報和管理。擬定全區公民境外就業管理政策規定,負責境外就業管理和境外就業人員權益保護及境內外糾紛處理工作;組織境外就業信息交流,承擔境外就業統計工作。
4、開發區管理辦公室
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區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編制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總體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做好設定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擬定經濟發展指標、計畫及各項經濟指標統計、考核評比工作;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對外經濟合作與經貿交流活動;指導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合作園區的對外宣傳和網路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合局使用行政編制2名,另可超編控制使用7名(若能帶人帶編調劑到該部門,可即行充減,但最高不得突破此限額)。部門領導職數4名(含紀工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科1長配備。
原區商務局所屬的“四平市鐵西區招商引資辦公室”(正科級待遇)和“四平市鐵西區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正股級待遇)兩個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一併歸屬於區經濟技術合作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