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推進現代農業加快發展的意見
川辦發〔2011〕5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兩個帶動”的工作要求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大力推進“兩個帶動”的意見》(川委辦〔2011〕20號)精神,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就大力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建設,提升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取得新突破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農業農村工作的決策部署,以持續穩定增加農民收入為目標,以大力扶持合作社發展規模化產業基地、構建行銷體系、促進實體化經營和提升功能為手段,著力培育一批經營規模大、運行機制新、產業基礎牢、帶動能力強、產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不斷深化利益聯結,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力爭到2015年,全省20%以上的農戶加入合作社,入社和帶動農戶占全省農戶總數的40%以上,合作社統一組織銷售的農產品占成員生產總量的80%以上,入社成員年均純收入增長30%以上,高於當地其他農戶年均純收入20%以上,入社成員從現代農業生產發展中獲取的收入成為其家庭經營收入的主體。
(二)基本原則。
農民主體,多方參與。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堅持“四民”(民辦、民有、民管、民受益)、“四自”(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受益)方針,規範發展合作社。加大政府扶持和引導力度,撬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
發展產業,促農增收。堅持與新增1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建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相結合,組織農民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主導產業,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強縣(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水產業,下同),讓農民在產業發展中持續穩定增收。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堅持以合作社為載體,將基地、農民與龍頭企業(業主)、市場聯結起來,形成產銷鏈條,著力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完善風險防範體系,推動合作社可持續發展。
二、深化利益聯結
(一)完善組織經營模式。依託合作社建立產、銷、投緊密聯結的模式,把產加銷、貿工農聯繫起來,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完善推廣“合作社+農戶”、“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市場(含超市)+合作社+農戶”、“園區+合作社+農戶”等經營模式,將產業化經營各主體有機聯結起來,促進產業一體化發展;完善推廣“利益兜底”、“利潤返還”、“收益分成”、“一地二主”、“大園區+小業主”、“六方合作+保險”、“一體化經營”等利益聯結模式,使合作社在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充分發揮載體功能,增加農民的參與率和受益面。
(二)建立持續獲益機制。依託合作社組織生產經營,讓農戶在產業鏈條中既通過分戶種養經營直接獲得生產收益,又通過參與產業化經營獲得後續收益。創新體制機制,鼓勵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機具所有權等入股設立合作社,激活農村生產要素,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投資性收益。發展現代農業產業,統一配送農資,降低成員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品質,增加農民家庭經營性收入。延伸農業產業鏈條,讓農民從後續的貯運、包裝、銷售、加工等環節獲得收益。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正確處理合作社與成員的利益分配關係,合理分配當年盈餘。同時,探索保底分紅、按股分紅、二次返利等多種利益分配形式,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使合作社真正成為農民的利益共同體。
(三)健全風險防範體系。依託合作社建立健全風險防範機制,增強抵禦風險能力,推動現代農業發展。引導合作社完善利益聯結、財務管理、內控監督等機制,規範管理行為,降低經營風險。圍繞國家確定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鼓勵合作社為其成員統一投保;圍繞現代農業產業發展,鼓勵開展主導產業的特色農業保險,降低農業生產風險。探索建立合作社公積金,用於彌補虧損、擴大生產經營或轉為成員出資,逐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探索建立風險準備金,完善風險準備金的積累、使用、管理機制,提高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
三、突出建設重點
(一)規模化基地建設。堅持農民主體,突出合作社的組織作用,把規劃區域內的農戶組織起來連片規劃建設,實施田網、路網、渠網“三網”完善工程,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機制“四新”示範,推進良種、良法、良壤、良制、良機“五良”配套,促進現代農業產業基地標準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一是完善基礎設施。加快適度規模養殖標準化圈舍建設,大力實施產業基地的田間排灌、田型調整、田間提蓄、田間道路和地力培肥,加強耕地質量建設,發展設施農業,做到灌、排、蓄功能齊全,生產、運輸方便快捷。二是最佳化品種品質。圍繞市場和效益,引進、選育和推廣優質優良品種。加強農業科技推廣套用,開展科學種養技術培訓,提高農民對先進適用技術的接受能力和套用水平。三是推進標準化生產。實行統分結合的生產組織形式,統一供應種子(種苗)、化肥、農藥等農資,抓好投入品標準化。規範生產行為,最佳化生產流程,用技術標準規範種植、養殖作業的全過程。四是完善服務體系。加大農機化新技術新機具推廣力度,提高農業機械化服務水平。統一疫病防控,套用病蟲害綜合防治和綠色防控技術,對生產過程中的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提供專業化服務,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
(二)行銷體系建設。突出合作社聯結市場的作用,加快行銷體系建設,提高農產品價值,提升農民作為市場主體的地位,促進產銷一體化。一是實施品牌戰略。引導合作社做好創品牌、樹品牌和保品牌工作,積極申報和認證無公害基地、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著名商標、知名商標、地方名牌等,增強產品核心競爭能力。二是延伸產業鏈條。引導合作社開展貯運、包裝等環節的經營,建設產後處理和冷鏈物流設施,適應市場需求,提升產銷綜合效益。三是統一宣傳行銷。引導農民對外統一宣傳行銷,實施“訂單農業”,發展“農超對接”、“農校對接”、“農企對接”,推行“網路行銷”,實行一套標準檢測、一個品牌銷售,使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與千變萬化的大市場實現有效對接。
(三)合作社功能提升。合作社把分散的農戶組織起來實行統一生產經營、統一投入品使用、統一生產技術、統一疫病防控、統一質量標準、統一品牌包裝、統一收儲銷售,提升合作社的組織功能。通過發展合作社,構建和完善產業鏈條中的利益聯結機制,促進產業化鏈條中各主體、各環節更緊密地合作發展,提升合作社的聯結功能。按照“標準化建設、規範化管理”的要求,加強合作社建設,完善培訓設施,構建服務體系,培訓領頭人、農村職業經理人,規範內部管理,提升合作社的服務功能。
(四)合作社實體化經營。按照“運作法人化、經營實體化”的要求,突出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支持具備一定基礎的合作社逐步實現實體經營和聯合經營,參與市場競爭。鼓勵合作社圍繞本社發展的產業興辦各類經銷、服務實體,開展實體化經營,在銷售服務中增加積累、增強服務功能;鼓勵合作社參與農產品加工,興辦以本社產品為主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在加工中增加收益。同時,探索相關合作社再聯合,鼓勵有實力的合作社跨區域建立聯合社,打造一批規範化、規模化的龍頭合作社;探索生產、銷售、加工等關聯合作社再聯合,打造集生產、收購、加工、貯存、銷售於一體的合作社。
四、強化政策扶持
(一)專項資金扶持。加大公共財政扶持力度,省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專項資金,支持規範化合作社建設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基地、構建行銷體系、開展技術培訓和信息服務、貸款貼息等,推動合作社做大做強,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安排一定資金,支持規範化合作社推進規模化標準化產業基地建設,創新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全面提升合作社的綜合實力。
(二)項目主體待遇。鼓勵和支持合作社作為申報實施主體參與扶貧、水土保持、產業基地、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等項目建設,提高合作社的綜合生產能力,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各級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水利、農業、林業、畜牧食品、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等部門,要對合作社申報實施項目給予支持,在政策允許範圍內予以重點傾斜,並簡化項目申報審批手續,為合作社實施項目創造有利條件。
(三)建立產權紐帶。按照“誰投資、誰受益,誰所有、誰管護”的原則,對財政補助資金形成的資產,要明晰產權,歸項目主體所有。以農戶自用為主的,其產權歸個人所有;受益戶較多的公益性工程,應作為合作社的資產,全體成員共有共享,並由合作社管理維護、經營使用。探索將財政性投入形成的資產轉化為農民生產經營資本的實現方式,通過對外出租、入股等形式,讓農民持續受益。
(四)落實相關政策。按照“引導不主導、指導不包辦、服務不干預”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合作社登記服務、項目傾斜、稅收優惠、財政扶持、金融支持、用地用電、人才支撐等方面政策,促進合作社加快發展。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協調。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發展合作社、創新農民利益聯結機製作為深化農村改革,推進現代農業加快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分工負責、優勢互補、統一協調的工作機制。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實際加強對合作社的指導、扶持和服務,切實做好政策制訂、組織建設、業務指導、試點示範、項目扶持、財務管理、信息服務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推動構建農民利益聯結機制;林業、畜牧食品、水利、糧食、供銷等部門要幫助合作社做好本行業相關項目的規劃設計、技術指導、建設管理、工程管護等工作,促進合作社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發展改革、財政、科技、民政、國土資源、交通運輸、稅務、工商、質監、商務、電力、金融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制訂落實配套措施支持合作社發展。
(二)強化宣傳發動。按照“公開透明、服務民眾”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對合作社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和先進典型的宣傳,使社會各界真正了解合作社對構建農民利益聯結機制的功能和作用,撬動更多的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引導更多的農民和能人參與。加大公告公示力度,主動公開合作社建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分配情況以及合作社實施項目的建設和資金使用情況,提高項目資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總結提高。從實際出發,創新思路,拓寬視野,深入學習領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構建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新路徑。凡是有利於加快發展合作社、創新農民利益聯結機制的,都可以積極探索實踐,並認真加以總結經驗,成熟的進行推廣。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