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36年7月畢業於湖北師範學院政治系,獲法學士學位。爾後,在麻城市第一中學執教近兩年,從而進一步鞏固了在院校所學的理論知識。1988年6月,被組織部門選調到新組建的麻城市監察局,負責案件審理工作。1990年3月,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專長,在市政府辦公室法制科工作一年。1991年3月~1996年2月,在市委政法委員會工作,歷任副科長、科長等職。1996年2月,到麻城市木子店鎮人民政府任鎮長,199年2月,改任鎮黨委書記。工作勤奮,先後在省、地市各級報刊發表有關文章數十篇,並多次被有關部廠評為先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