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冬[蘇州市交通局局長]

嚴冬,男,出生於1969年,蘇州市交通局原黨委書記、局長。2010年8月以受賄罪被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14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嚴冬,男,出生於1969年,蘇州市交通局原黨委書記、局長。2010年8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嚴冬受賄一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嚴冬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財產140萬元。受賄款140.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犯罪經過

嚴冬作為蘇州市交通局一名掌握實權的人物,掌管轄區內不少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成為眾多企業爭相拉攏、孝敬的對象,而他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也與高速公路項目有關。
法院審理查明,嚴冬在2003年至2008年擔任蘇州市交通局副局長、蘇州沿江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指揮、蘇州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副總指揮、蘇州市市政公用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錢財,合計140.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嚴冬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本案系重大工程領域職務犯罪,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嚴冬因涉嫌受賄犯罪歸案後,主動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罪行,庭審時認罪態度尚好,退清了全部贓款,可對其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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