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場

器官場指多細胞動物個體發生初期,形成某特定器官原基的胚區,或者說具有支持其器官原基分化作用的空間的擴展,而賦予“場”的概念。

性質情況

具有這種“場”的性質的,有下列各種情況:(1)實驗中使器官場縮小,則產生與小型而完整的形態相應的器官原基。(2)對器官場進行實驗的擴大(如兩個器官場癒合時),可獲得單一而勻稱的器官場,而產生超正常的大型器官原基。例如兩棲類神經胚期中胚層前腹側面的心臟預發區,根據上述涵意,則是器官場的典型例子。現在提倡這樣的用法,對單純表示將來某器官形成的場所這一意思時,避免使用“場”這一詞,對其顯有特定分化能力的局部部位,可稱為區(area),而部位分布寬闊者,稱為區域(district)。此外還有與器官場甚為相近的概念,即決定場德Deter-minationsfeld)和芽基場德Blastemfel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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