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情概況
嘎的村隸屬於桂花鄉馬茨行政村,屬於高寒貧困山區。位於桂花鄉南邊,距離馬茨村委會7公里,距離桂花鄉27公里,國土面積1.55平方公里,海拔2270米,年平均氣溫12℃,年降水量950毫米,適宜種植玉米等農作物。有耕地79畝,其中人均耕地1.27畝;有林地1661畝。全村轄0個村民小組,有農戶19戶,有鄉村人口62人,其中農業人口62人,勞動力49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43人。2008年全村經濟總收入28.8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1637元。該村屬於高寒貧困山區村,農民收入主要以核桃為主。
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79畝(其中:田4畝,地75畝),人均耕地1.27畝,主要種植玉米等作物;擁有林地1661畝,其中經濟林果地36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5.81畝,主要種植核桃等經濟林果;水面面積12畝;荒山荒地334畝,其它面積244.70畝。
基礎設施
該村截止2008年底,已實現通電、通電話,無路燈。全村有有19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100%)。有19戶通電,擁有電視機農戶18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100%、94.74%);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19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19戶(分別占總數的100%和100%)。
該村到鄉道路為不通路;進村道路為土路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6公里,距離最近的集貿市場27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0輛,拖拉機1輛,機車1輛。
全村未有建沼氣池農戶;裝有太陽能農戶1戶;未有建小水窖。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34畝,有效灌溉率為74.3%,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34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55畝。
該村到2008年底,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2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17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
農村經濟
該村2008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8.80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5.3萬元,占總收入的18.40%;畜牧業收入4.90萬元,占總收入的17.01%(其中,年內出欄豬38頭,牛6頭,羊72頭);林業收入11.00萬元,占總收入的38.19%;第二、三產業收入6.80萬元,占總收入的23.61%。農民人均純收入1637元,農民收入以核桃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0.9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5人(占勞動力的11.36%),在省內務工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