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四諫

嘉定四諫是安磐、徐文華、程啟充、彭汝實

安磐,明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進士,初為庶吉士,歷吏、兵二科給事中(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監察六部的言官)。 程啟充,字以道,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進士,最初做知縣,後來做御史(監察官)。 徐文華,字用光,與程啟充乃同科進士,任監察御史,曾巡按貴州。 彭汝實,字子充,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進士,授南京給事中。 四人同為嘉定州人,史稱“嘉定四諫”。

安磐

安磐為嘉定城三峨坊人,字公石,又字鴻漸,號松溪,別號頤山。民國《樂山縣誌·建置》載:“頤山,今崑山祠。乃明安石公讀書處。自稱頤山老人,故詩文集皆以頤山名之。”其父安佑,也是進士出身,官至戶部主事。安姓祠堂“世代流芳”碑載:“粵稽我鼻袓安佑,原藉湖廣省麻城縣孝感鄉也,仕於明。職授刑部主政,退歸入川,遷報嘉城蝦蟆口其故居也,而生我二世袓安磐,亦仕於明。追贈少卿。越五世而蔚起,人文相傳一十五頂衣衿,一門莘聚可稱盛焉。”

安磐為明孝宗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進士,會試第五人。正德年間歷任吏、兵二科給事中。世宗即位以後,屢次上諫,請皇帝斥張璁、桂萼等奸臣以謝天下,不被嘉靖帝採納。嘉靖三年“議大禮”事件中,安磐於七月十二日率眾人在左順門哭諫,受廷杖。後削職為民回鄉閒居,不久去世,追贈太常少卿。

明正德十五年(公元1520年)夏,安磐與同鄉友人張鳳羾、章寓之、王宣、徐文華、程啟充、彭汝實等暢遊峨眉山,留下若干詩文碑刻。靈岩寺“七賢詩碑”刻有安磐詩一首:“落日西風入化城,萬山回合一溪橫。誰知今夜峨眉月,共坐靈岩聽鶴聲。”刻碑於靈岩寺(現存報國寺)。現峨眉山靈岩寺石坊上尚可見到安磐墨寶“敕賜禪林”、“嘉靖辛卯春二月”等字。

明《嘉定州志》載:安磐“歸則寄興諸山水間,題詠諷誦,不問生業。於典藉無所不窺而尤善書,綽有古意。”善作詩,《峨山志》稱其“撒手為鹽,翻水成調”。其《凌雲寺詩三首》尤為著名。王士禎《池北偶淡》評道:“安磐,字松溪,蜀之嘉定州人,予登凌雲寺,石壁刻詩甚夥,惟松溪四絕句最為高唱,記其二云:‘青衣江上水溶溶,隔岸遙聞戒夜鍾。暫借竹床聽梵放,月華初到第三峰。’‘竹林斑斑日上遲,鳥啼花暝暮春時。青衣不是蒼梧野,卻有峨眉望九疑。’蓋凌雲九峰,枕青衣江之東;而峨眉三山,正值其西。至其地,知其詩為工也。”著有《頤山集》、《頤山詩話》、《易慵》、《奏議草》和《游峨集》等。

安磐與楊慎為友。楊慎曾寫下《雨中夢安公石張習之二公情話移時覺而有述因寄》詩,並為其作墓志銘。

安磐性格剛毅耿直,《嘉定州志》評價其人道:“公學行兼至,近世人物,罕有其比。”《嘉定府志》評價道:“遇事敢言,有直聲。”

安磐去世後葬於故里。民國《樂山縣誌·建置》載:“都給事安磐墓在城東北平羌鄉(今市中區劍峰鄉共和村)安山,一名祝岩,俗稱安大墳,距城四十餘里。文曰大明兵科給事中安公字松溪配吳氏夫人合墓。其墓前翁仲二石尚存,但倒塌耳。石馬已消滅。”到今天,安磐墓已不存了。

徐文華

徐文華,字用先,號東崖。為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授大理寺評事,不久升任監察御史,巡按貴州,“苗亂,偕巡撫討之,破寨三百六十”。在朝時,徐文華或上書救胡世寧、或力諫不可迎西域烏斯藏佛,或揭發總兵馬昂獻已出嫁之妹給皇帝邀寵等。數進直言,不為所用,反遭正德皇帝怒斥,責其輕率論事,口出妄言,命下詔獄。正德十一年(1516年)被廢黜為民回鄉。

正德十五年夏,“嘉定四諫”與張鳳羾、章寓之、王宣等七人同游峨眉山,靈岩寺“七賢詩碑”刻有徐文華詩一首:“杉外疏鍾斷續聞,靈岩清曉渡溪雲。蒼茫還有看山興,獨立無言到夕曛。”刻碑於靈岩寺(現存報國寺)。
正德十六年武宗死,世宗繼位,徐文華起用為河南按察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以業績德行卓異累遷至大理寺少卿。因直言上諫,兩次停職。嘉靖三年,“會議大禮,(徐文華)偕數大臣力爭,張璁、桂萼憾之”(《嘉定府志》)。七月十二日,徐文華在左順門哭諫,受廷杖。嘉靖六年秋,因受山西李福達反詞案牽連,當局強加徐文華“阿附御史殺人之罪”,被下獄,以罪發配遼陽。大赦還鄉,行至靜海(今屬天津)而病故,客死他鄉。穆宗時追認為左僉都御史。
民國《樂山縣誌》載:“少卿徐文華墓,城西四十里老鷹岩觀音寺後大墳壩,石碑大字僅存題曰:皇明監察御史贈中憲大夫大理寺少卿徐公配封孺人加封太恭人饒氏墓。墓前石麟及御賜石坊具存。”1981年樂山市文管所從該墓中收集到墓志銘一方,系安磐撰文。經筆者研究,證明該墓並非徐文華墓,而是徐文華父親徐大壽夫妻合葬墓。證明徐文華確是客死他鄉,並未歸葬故里。
《嘉定州志》評價徐文華道:“公屢言屢躓,竟以客死,非天植其忠乎?”著有《遼陽集》、《奏議雜俎》等文集。

程啟充

程啟充,字以道,又字初亭,別號南溪。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任三原知縣,後入朝任監察御史。曾上疏請帝勤視朝,作明智之君。世宗即位,即上疏請“陛下仰畏天明,俯察眾德,親大臣,肅庶政,以回災變。”《嘉定府志》載:“首言嬖倖子弟家人有買功、冒功、寄名、並功之弊,又極陳冗官、冗兵、冗費之弊。”力諫總兵馬昂獻已出嫁之妹給皇帝、制止“冒支(超額領取)”國庫儲糧等事,為佞臣忌恨。不久歸家居喪。
正德十五年夏“嘉定四諫”與張鳳羾、章寓之、王宣等七人同游峨眉山,靈岩寺“七賢詩碑”刻有程啟充詩一首:“青竹塘邊白藕花,草鞋隨外踏晴沙。苦吟獨倚空王閣,雲里芙蓉襯紫霞。”
嘉靖皇帝即位,程啟充重新入朝為御史,又巡按江西。嘉靖六年秋,張璁、桂萼借李福達案,誣指程啟充挾私枉法,充軍東北,先後在遼陽、蒲河、錦州謫邊十年,於嘉靖十六年(1537年)遇赦後返歸故里家居。在東北時,程啟充曾參加《遼東志》續修工作。
回故鄉後,程啟充頗有作為。明《嘉定州志》載:“會赦歸。以表正自任,里中敬憚之。倡議修學,有功聖門。博學工詩文,尤善顏魯公書。”“置義田以贍宗族,捐家資以培學宮”(《嘉定府志》)。程啟充“素蹇諤”,但在居家期間,多次到夾江同文友相聚、詩酒唱和。正德十年(1515年)夾江的直諫名臣宿進去世,28年後的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宿進妻傅氏去世,之後,程啟充為宿進夫婦寫了《明光祿寺少卿宿公進配安人傅氏合葬墓志銘》。居家著述,有《初亭稿》、《西台奏議》等文集。
程啟充死後被追贈為光祿寺少卿。民國《樂山縣誌》載:“侍郎程啟充墓,城西北三十六里寨子山。墓碑石麟尚存。”程啟充墓位於蘇稽鎮楊坪村,難得地保留了下來。墓占地面積約400平方米,封土呈圓形。墓前有祭台,有石砌護牆。墓碑為鹹豐三年(1853年)程氏後裔所立。1986年經樂山市政府公布為第一批樂山市文物保護單位。

彭汝實

彭汝實,字子充,號得山,又號鶴泉。平羌鄉人(今土主鎮)。正德十五年(1520年)會試中貢士。同年夏,“嘉定四諫”與張鳳羾、章寓之、王宣等七人同游峨眉山,彭汝實作詩一首:“來時毒熱入秋還,月色鐘聲客下船。佳約重來僧舍冷,新詩留別馬頭刪。”

正德十六年(1521年)殿試,彭汝實中進士,授南京吏科給事中。到嘉靖初年,彭汝實多次直諫,並上書嘉靖皇帝,斥責奸臣,評斷時政缺失。其中,錦衣旗校王邦奇挾私誣衊首輔楊廷和,製造冤案,彭汝實既評擊王邦奇又同時為楊廷和辯護,但都不被嘉靖皇帝採納。
嘉靖三年(1524年),因“議大禮”,為弄臣張璁、桂萼等當權者所惡。其後,彭汝實便以親老故上書請外放,改任近地教職,吏部卻在張、桂二人指使下,誣彭汝實:“汝實倡言鼓眾,撓亂大禮,且與御史方鳳、程啟充朋黨通賄。自知考察不容,乃欲辭尊居卑,不當聽其倖免。”竟被奪職還鄉。
還鄉後,彭汝實結廬於家鄉,教授後學。明《嘉定州志》載:彭汝實“歸而與安、程諸公唱和,泊如也。”有《凌雲寺和韻》詩“邊客初歸春無盡,岩花猶自媚江天。靈台無恙悲流水,幽鳥何知起暮煙。秉燭真憐良夜會,對君慚賦白雲篇。年來浪得禪家學,不解諸空只解眠”。刻石于樂山凌雲山。

嘉定四諫 嘉定四諫

彭汝實回鄉後,還十分關注家鄉經濟文化等建設,留下了《北上門記》、《九華書院記》、《嘉州水利功成記》、《三有洞天象刻記》、《忠節公胡仲常先生傳》等文章。又有《南中奏議》、《得山堂稿》、《六詔記聞》、《貂璫錄》等文集。現存於烏尤山臨江峭壁之上楷書“中流砥柱”四個字大丈余的摩崖碑刻,就出自於彭汝實之手,至今保存完好,並列入了“峨眉山——樂山大佛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清單。彭汝實是個出名的孝子,明《嘉定州志》載:“公少孤,以孝友聞。居太宜人喪,廬於墓。”又說他“性自岑寂,人亦莫能推挽。”民國《樂山縣誌》載:“給諫彭汝實墓,城北土主場上游二甲榜大墳灣。碑文曰皇明會魁雲。”筆者專程考察,墓已不存了。
《嘉定府志·人物誌》載:“文華與同里都給事安磐、侍御史程啟充、給事中彭汝實為友,一時論蜀中人物四子稱首。”《明史·彭汝實傳》載:彭汝實“與啟充及徐文華,安磐皆同里,時稱嘉定四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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