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榮譽
嘉善縣教育局1997年和1998年被評為浙江省中國小安全教育和學生平安保險先進集體;1998年被評為浙江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先進集體;1999年被評為浙江省全民健身先進集體和浙江省先進教育局。2003年被評為浙江省教育強縣。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 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訂實施 方案,並負責實施。
(二)根據本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全縣教育事業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 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全縣幼兒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主管普通中學、職業 中學的招生工作,協調、管理社會辦學工作。
(四)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及法規、法令;堅持社 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理論和教學業務的研究 ,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五)根據教育事業年度規劃,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的基建投資和事業經費安排意見,管 理全縣教育事業經費,並負責基層學校的財務監督和基建質量管理。
(六)負責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制訂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師資建設規劃,負責全縣 國小校長和教師的培訓,安排中學校長、教師到省市培訓。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的調動、考 核和師範院校畢業生的分配、派遣工作。
(七)主管全縣中國小幹部工作。負責局屬學校校級幹部和鄉鎮學校校級領導的考察、 任免。負責鄉鎮學校中層幹部的認可備案工作。
(八)做好縣委、縣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領導分工
包慶余 局長、黨委書記
主持教育局黨委和行政全面工作。聯繫:辦公室、教育學會等。
陳 展 黨委副書記、紀檢組長
協助黨委書記工作,主持紀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內審、宣傳、信訪、法制、群團組織。聯繫:黨委辦、監察法制科、人事科、教育工會、團委、婦委會、退教協會等。
吳重秋 副局長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基礎教育、教學科研、招生考試、少先隊等工作。聯繫:基教科、招考辦、教育研究培訓中心、理科學會、青科會等。
陸維新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職業教育、成人(社區)教育、學前教育、民辦教育、學校安全工作等。聯繫:職成教科(行政許可科)、督導室、安全信訪科等。
沈善強 副局長、黨委委員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計財、基建工作、內審等。聯繫:計財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財政支付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基建科等。
董銘勤 局長助理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教師培訓、強師工程、信息裝備等工作。聯繫:信息裝備中心、教師進修學校等。
機構設定
黨委辦、局辦
(法制科)
黨的宣傳工作、教育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幹部考核、考察、任免;
基層黨組織的設定審批、黨員的組織發展、黨費收繳管理;
黨的知識分子政策、統戰工作;對工、青、婦等民眾組織的工作指導;
局機關政務、事務協調;
有關公文、材料起草和審核;
檔案的收發;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
信訪接待、行政檔案管理;綜合治理、後勤管理、外事工作;
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規劃、計畫制定並實施。
人事科
人事管理、人事調配、教師招聘、編制核定;
職稱評審、教職工考核與獎懲、教師資格認定;
教師繼續教育;
工資、福利管理;退休教職工管理;
人事檔案管理。
基教科
中國小、幼稚園教育的管理;
普通中國小的招生和轉學、借讀、休學等學籍管理;
中國小、幼稚園德育、體育、衛生、安全、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親職教育等管理;
少先隊、青少年科普工作、語言文字工作等。
計財科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制定;
教育經費預決算、財務管理、會計培訓和審計、教育收費、公費醫療管理等;
學校資產管理、總務主任培訓管理等;
中職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資助及貧困學生助學工作。
基建科
學校布局調整、全縣中國小校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校舍維修等;
實施“四項工程”。
職成教科
(行政許可科)
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管理,制定招生辦法、學籍管理、學校考核評估;
成人中專(高中)學歷教育管理和畢業生資格審核;
社會力量辦學審批、管理、許可證發放;
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批;有關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的管理工作。
督導室
對各鎮人民政府和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制定學校督導評估標準,對各中國小、幼稚園進行督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