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新居民事務局

3、全程跟蹤服務,做新居民的“知心人”。 4、即時辦結服務,做新居民的“暖心人”。 5、文明禮貌服務,做新居民的“舒心人”。

工作職責

抓好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協管員隊伍的教育、培訓和考核獎懲;對各鎮(街道)及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考核,提出獎懲意見;為縣委、縣政府對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機構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鬍喜春:主持局黨組、局行政全面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魯建國:協助局長分管局人事、新居民宣傳教育、新居民文化建設、新居民素質提升、新居民未成年人幫教等工作;分管法制宣教科;聯繫大雲鎮新居民事務所、開發區(惠民街道)新居民事務所。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彭月喜:協助局長分管新居民居住證登記管理、信息平台、出租房屋管理、協管員隊伍管理、新居民事務所(站)規範化建設、新居民維權、新居民計生、綜合治理等工作;分管登記管理科;聯繫魏塘街道新居民事務所、姚莊鎮新居民事務所、天凝鎮新居民事務所。
局黨組成員、副科級領導幹部楊偉明:協助局長分管局財務、黨務、工會,居住證優惠政策制訂、新居民黨員、社保、衛生、有關創建等縣中心工作;分管辦公室、監督協調科;聯繫羅星街道新居民事務所、乾窯鎮新居民事務所。
局黨組成員褚人公:協助局長分管局紀檢、宣傳、內務、新居民團建等工作;主持局辦公室工作;聯繫西塘鎮新居民事務所、陶莊鎮新居民事務所。
副局長楊仲明(兼職):協助分管新居民計生工作。

內設機構

嘉善縣新居民事務局內設辦公室、法制宣教科、登記管理科、監督協調科。
(一)辦公室
1、承擔縣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2、負責本單位文書收發、檔案、財務、資產、人事、後勤等相關日常事務工作;
3、負責本單位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
4、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
5、負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實施和監督;
6、負責編報並落實年度財務計畫,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
7、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來信、來訪的辦理;
8、協助局領導協調、督查機關日常工作;
9、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的對外宣傳,並做好各類考察和媒體的採訪接待工作;
10、加強調查研究,認真分析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推進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二)法制宣教科
1、督查各鎮、各職能部門依法服務管理情況,推動上級關於新居民服務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
2、負責新居民法律援助中心站(調解委員會、和諧工作室)工作、接待新居民的來信來訪,為新居民提供法律諮詢;
3、制訂全縣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指導、督查各鎮(街道)、相關職能部門的落實情況;
4、負責新居民子女教育、預防新居民未成年人犯罪、新居民黨員服務管理工作;
5、總結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經驗,組織開展新居民評比工作;
6、負責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調研;總結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培育先進典型,推進全縣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
7、負責全縣出租屋房東、企業經營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三)登記管理科
1、負責組織開展居住證制度工作,負責全縣新居民登記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居住證》發放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並做好全縣《居住證》的核准、審批;負責制訂信息採集登記辦法,完善信息採集網路,協調建立發證情況登記跟蹤和持證人個人檔案;
3、負責全縣新居民信息資源的整合、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和下傳工作。整合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建立上下聯通、資源共享的全縣新居民信息管理系統,並實行動態管理,全面及時掌握新居民基礎信息;
4、負責協管員隊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抓好協管員隊伍建設;
5、加強調查研究,認真分析居住證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情況,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推進居住證制度工作;
6、負責各鎮(街道)事務所、站規範化建設工作;
7、負責新居民出租房屋有關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居民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四)監督協調科
1、負責全縣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規劃、計畫、政策和管理辦法的制定,負責有關檔案和報告的起草;
2、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調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相應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
3、負責指導、協調、督查各鎮、各部門依法履行相應的服務管理職責情況;
4、負責對相關部門新居民服務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制訂和責任分解並組織實施;
5、制訂協管員隊伍建設、業務教育培訓的指導意見;制訂協管員各項規章制度;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新居民服務管理和居住證制度的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服務承諾

同一片藍天,同一個家園
1、高效便捷服務,做新居民的“有心人”。簡化居住證辦理流程、縮短辦證期限,實行限時辦結制度。
2、主動上門服務,做新居民的“貼心人”。新居民協管員在新居民到達嘉善縣域後的規定期限內,對新居民提供上門登記辦證、法制宣傳、發放資料等服務。
3、全程跟蹤服務,做新居民的“知心人”。對需要新居民事務部門協調解決的符合條件的維權事項,實行全過程跟蹤服務,確保新居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即時辦結服務,做新居民的“暖心人”。對新居民提出需要本單位協調或急辦的事項,立即協調,急事急辦、特事特辦,並提供預約服務。
5、文明禮貌服務,做新居民的“舒心人”。堅持文明用語,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讓新居民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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