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又稱單一客戶授信集中度,為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與資本淨額之比,不應高於15%。該項指標為一級指標,包括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一個二級指標;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為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與資本淨額之比,不應高於10%。 目前對村鎮銀行兩指標分別為10%和5%。

概念

信用風險監管指標包括不良貸款率、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全部關聯度三類指標。

計算公式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淨額×100%

指標釋 義:

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是指報告期末授信總額最高的一家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1)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係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係)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關聯關係,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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