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柞水縣發改局

(六)編制全縣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擬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產業政策。 (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區域協調發展規劃,並銜接相關專項規劃,負責制定城鎮化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十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負責國民經濟動員隊伍建設和國民經濟動員項目審批工作。

柞水縣發展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請人大批准並下發實施。提出經濟社會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措施。
(二)分析、預測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綜合運用財政、信貸、稅率、利率和價格等重要經濟手段進行經濟巨觀調控,並提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
(三)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銜接平衡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依據國家產業政策,包裝各類項目,爭取上級投資,並落實上級下達的各類建設項目計畫。提出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前期項目計畫草案;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相關項目。負責對國家投資項目規劃、設計、可研報告和實施方案進行評審,並對概算進行審核。負責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管理與招標方案審批;組織相關部門開展項目檢查稽查。
(四)貫徹國家和上級物價工作方針、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擬定全縣價格(收費)管理政策;對政府定價商品價格實行直接管理,對市場調節商品、服務商品價格實行間接調控。
(五)研究和協調科技、文化廣電、教育體育、衛生、旅遊、民政、人口與計畫生育等社會事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使之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銜接平衡。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六)編制全縣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擬定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農業產業政策。推進縣域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銜接平衡第一、二、三產業發展規劃。
(七)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區域協調發展規劃,並銜接相關專項規劃,負責制定城鎮化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服務業、現代物流業展發展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負責能源行業管理。承擔西部大開項目、陝南突破發展項目、關天經濟區項目等區域性項目的規劃與組織協調管理。承擔柞水縣和蘇陝交流對口扶貧協作和經濟合作有關事宜。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責任,管理縣級糧食儲備。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全縣節能降耗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建設投入力度,負責全縣以工代賑項目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的編制與上報工作,並負責組織管理和項目實施工作。負責以工代賑項目的銜接與資金爭取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全縣應對氣候變化的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
(十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預案,負責國民經濟動員隊伍建設和國民經濟動員項目審批工作。管理國民經濟動員信息系統,掌握戰時可供動員的物力、財力情況;負責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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