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

1949年7月商縣解放,中共商洛地委、行政督查專員公署隨軍遷入商縣城內,專署組建了司法科,後組建陝西省人民法院商洛分庭。1952年3月,商洛分庭改名為商洛分院。1955年2月,根據陝西省人民委員會指示,商洛分院改名為陝西省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商洛地區撤地建市,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院幹警101人,內設機構17個。

基本信息

法院簡介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前身是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坐落於商洛市商州區金鳳路5號,中院下轄7個基層法院47個人民法庭,共有法官幹警及其他工作人員607名。市中院內設17個庭、局、室,現有法官幹警和其他工作人員101人,全院幹警具有本科以上學歷76人,年均辦案1000件左右。

機構設定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設有監察室、政治部(含宣教科、人事科)、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室、司法技術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審判監督庭、行政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管理科)、法警支隊、研究室等總計17 個部門,以及信息中心1個內設機構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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