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擔保

商業擔保,是指由擔保機構進行的,以贏利為目的的擔保。與其對應的還有政策擔保和互助擔保。

商業擔保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地位和作用

世界各國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和支持問題做了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但迄今為止,如何更有效地服務中小企業還是一個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由於自身的特點,我國中小企業目前面臨比其他國家更加特殊的問題,市場經營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體制轉軌,商業銀行的運作機制已發生根本改變。過去企業還可以採取較靈活的方式在銀行貸到一些資金,但現在的貸款難度越來越大。特別是我國社會信用的環境、觀念在近幾年遭到毀滅性的破壞,而信用體系、觀念、秩序及環境的重建需要有一段時間並且相當困難。

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作為主管部門正積極地在全國組織開展中小企業社會信用擔保體系的試點工作,並已取得較明顯的成績,幾十個地區、城市建立了擔保機構,籌集到幾十億資金,可以承擔幾百億的融資擔保。

中小企業融資難確實是一個突出的實際問題。按照商業銀行的運作機制,貸款一般要求擔保,但中小企業實力較弱,沒有多少資產,為解決這個問題,企業以前盛行互相擔保,但如今社會信譽較差,經濟環境不好,互相擔保的環境更難以形成,那么,一方面需要積極支持中小企業,另一方面又遇到這樣一個客觀現實,怎么辦?於是大家把眼光向世界看去,看到一個比較好的做法,那就是建立社會信用擔保體系。

採用以政府出資為基礎的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服務是國際上比較普遍的做法。但根據國外經驗,它對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份額只占10%左右,也就是說90%的貸款是不可能通過信用擔保體系來解決,政府沒有那么多資金來做這件工作,絕大部分還是要依靠商業擔保。

常見商業擔保經營模式

隨著民營資本在擔保行業中比例的不斷擴大,商業擔保模式將會被越來越多的擔保機構所採納,並在不同的市場條件下衍生出不同的表現形式,很好的滿足了市場的需求,是擔保機構市場化運作的重要標誌。目前所出現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類。

1、融資擔保+商業擔保模式

將融資擔保和商業擔保相結合,有效地分散擔保機構的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收入,同時滿足了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企業對擔保的需求。融資擔保一般包括流動資金貸款擔保、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擔保、綜合授信額度擔保和銀行承兌匯票擔保。商業擔保業務一般包括工程保函,如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和履約保證證明保函,另外還開展了財產保全業務,如訴前財產保全擔保和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目前國內還有一些擔保公司在從事商業擔保業務的同時進行創新,開展了諸如維修擔保、配套設施擔保、分包商擔保、供貨擔保等多種形式的商業擔保業務。隨著信用擔保機構管理的不斷成熟,其從事的業務必將從單一的融資擔保業務向多元化轉型,更好地將融資擔保與商業擔保相結合。

2、本地經營+外地經營模式

該模式較為典型的是深圳中科智投資擔保公司(現成立中科智控股集團),採取本地經營和外地經營相結合的模式,發揮了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實現了風險的地域性轉移,避免了由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給某一地區經濟、企業帶來的重大打擊而造成擔保機構的損失。因考慮到擔保行業的特殊性,需要有強大的資金資源、人才資源以及有效的風險管理控制體系,因此該模式僅適合一些實力強、管理效率高的企業進行嘗試,畢竟實現信用擔保的跨區域經營在我國目前尚未成熟的信用環境下,需要克服地區性經濟差異帶來的各方面的問題。從長遠來看,信用擔保機構實現跨區域經營是必經之路,發揮優秀擔保企業各方面的優勢,對於推動國家信用擔保體系的進程有著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對欠發達地區信用擔保的發展,不失為一條有效的途徑。3、擔保+供應鏈模式

隨著供應鏈理論和實踐的不斷發展,銀行以及擔保機構在進行中小企業徵信工作時,從原來的單一企業徵信發展到從供應鏈的角度對企業進行綜合授信。如深圳發展銀行開展的“1+N”模式,即在供應鏈中尋找出一個大的核心企業為出發點,為整個供應鏈提供金融支持。從擔保機構的角度來看,在進行融資擔保業務時,考慮從供應鏈的角度開發出滿足供應鏈企業需求的新的擔保業務品種,或者與銀行合作為供應鏈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實現風險共擔、多方共贏。

4、擔保+園區封閉模式

該模式較具代表的是 “青島模式”。由青島市經濟貿易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支行、青島銀監會發起倡議,聯合全市各重點銀行、投資、擔保、典當、拍賣、民間借貸、信用評估、法律事務等機構及部分中小企業共同組建。以一種全方位服務、多方共同參與、政府及相關機構組織與監督的新型“園區模式”來進行擔保業務,為聯盟內部的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問題。該模式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將銀行、擔保、典當、拍賣、民間借貸、法律及資信評價的中介機構聯合起來,共同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拓寬了融資渠道,推動了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很好地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是創建了自願加入、相互服務、誠信共贏、失信退出的服務機制;三是由政府部門無償服務,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

5、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目前商業擔保機構和政策性擔保機構運用較為廣泛的一種,尤其對中小規模的信用擔保機構由於自身條件限制,在業務開展過程中難以有目的地進行規劃和選擇。由於我國目前信用擔保機構的相關監管機制並不成熟,對信用擔保機構的經營範圍監管不嚴,導致部分擔保機構特別是民營資本出資的信用擔保機構從事的擔保業務較為繁雜,或者超出信用擔保機構的業務範圍等。另外一種情況則存在於規模較大型的信用擔保機構,成立專門的部門從事相關的業務,如各種經營模式的綜合,也可以歸為混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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