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商南縣民政局是縣級民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在縣政府領導下,全面貫徹執行中、省、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規,履行全縣社會福利保障、基層政權建設,社會行政事務管理三大職能,負責全縣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鄉低保、優撫安置、村委會換屆選舉、村務公開、婚姻登記、民族宗教、殯葬管理、民間組織管理、地名標誌設定、行政區劃調整等三十二項具體工作。機構職能
商南縣民政局是商南縣人民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民政局的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民政工作的法規、政策、決定,負責全縣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村(居)務公開、優待撫恤、退伍軍人安置、軍地兩用人才輸送、烈士褒揚、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福利生產、社會募捐、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婚姻收養登記、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管理、殯葬管理、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地名標誌設定管理等工作。各鄉鎮設立有民政辦公室,配備專兼職民政幹部42人。主要職責:
(一)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各項民政工作任務。
(二)組織救災工作,及時查災救災,發放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全國各地救災捐贈及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指導災區生產自救。
(三)負責全縣社會救濟、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全縣困難戶臨時救濟以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政策落實;負責民政對象扶貧工作。
(四)負責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情況調查摸底、最低生活保障審查、發放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組織落實優待政策;負責縣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和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公,開展軍地兩用人才開發工作。
(六)負責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
(七)負責組織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開展社區服務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指導老年人的權益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監督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保護政策,對全縣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主管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
(八)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組織開展村民自治活動。
(九)管理縣域行政區劃,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組織鄰縣界線勘定和縣屬鄉鎮界線勘定,調節和處理邊界爭議。
(十)主管地名工作。負責全縣地名資料的收集,按照地名管理法規搞好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民間組織管理,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審批登記,引導民間組織為社會發展服務。
(十二)主管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工作,推行殯葬改革,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三)主管民族宗教工作。負責促進少數民族聚居地經濟發展,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貫徹落實黨的宗教信仰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維護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
(十四)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學習、培訓和管理,制定年度目標任務,負責幹部考核,管理單位檔案。
(十五)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