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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關於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指導意見商務部
商務部關於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好《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 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等檔案要求,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不斷創新發展理念,積極套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交易創新、管理創新和組織制度創新,進一步拓寬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有效引導生產。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立足實際、服務發展。要立足於我國鮮活農產品流通發展的實際,認真研究鮮活農產品流通的客觀規律,充分借鑑已開發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積極開展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更加注重協同創新,大力提升創新的整體效能,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
(二)堅持企業主體、政府支持。著力增強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開展創新的內在動力,突出企業農產品流通創新主體作用,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與政府在規劃、政策、標準和監督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充分激發創新活力。
(三)堅持示範帶動、全面推進。要積極推動技術、項目和要素向創新企業、市場和示範區集聚,鼓勵大膽探索,重點突破束縛鮮活農產品流通發展的瓶頸和關鍵環節,發揮典型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共同促進全國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工作。
三、發展目標
開展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主要目標是:經過3到5年的發展,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環境進一步完善,流通環節進一步減少,流通成本明顯降低,流通效率明顯提高,流通的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流通的公益性特徵更加突出。
——初步形成有利於創新的機制。形成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體系,成功探索出一系列具有全國示範意義和推廣價值的機制及支持政策。
——重點培育一批創新示範企業。要著力培育一批信息化水平高、市場競爭力強、發展潛力大、創新能力突出的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發揮典型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推動整個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工作取得全面進展。
——加快發展鮮活農產品現代流通。廣泛套用現代交易技術、方式和模式,交易水平明顯提升。推進標準化建設,建立完善電子結算和信息服務系統,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組織化程度明顯提高,產銷銜接更加緊密,公益性功能明顯增強。建立完善更加符合我國鮮活農產品流通實際的組織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交易創新。引導鮮活農產品經銷商轉變交易習慣,鼓勵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鮮活農產品網上批發和網上零售,發揮網上交易少環節、低成本、高效率的優勢,激發傳統農產品流通企業創新轉型,形成以農批對接為主體、農超對接為方向、直銷直供為補充、網上交易為探索的多種產銷銜接的流通格局,深入推進跨區域鮮活農產品流通鏈條建設,支持市場和企業建立和最佳化鮮活農產品流通供應鏈。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引入拍賣等現代交易方式,支持加強信息中心、物流中心和加工配送中心等建設,鼓勵發展第三方物流,支持發展全程冷鏈物流,促進索證索票和購銷台賬的電子化,完善創新鮮活農產品交易方式的配套服務體系。
(二)管理創新。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示範區創建工作,通過示範帶動,引導推廣農產品分級、包裝、冷藏、儲運等標準,宣傳貫徹商務部發布的番茄、青椒、黃瓜、鮮食馬鈴薯、洋蔥、冬瓜、豇豆等有關農產品流通規範,推進農產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標識規範化、流通品牌化,完善農產品流通增值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推廣和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電子結算系統,促進農產品流通節點交易數據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健全覆蓋生產、流通、消費的農產品信息網路,及時發布農產品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構建全國農產品流通公共信息平台。
(三)制度創新。推動鮮活農產品經銷商實現公司化、規模化、品牌化發展。鼓勵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跨地區兼併重組和投資合作,提高產業集中度。鼓勵鮮活農產品流通企業向生產領域延伸,加強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基地等合作,建立穩定的產銷關係,積極引導發展訂單農業。制定公益性農產品市場發展規劃,通過政府投資入股、財政貼息、產權回購回租、公建配套、減免和補貼費用以及土地支持等方式,加強公益性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積極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公益性的實現形式。
要通過集成技術、集約項目、集聚要素,促進交易創新、管理創新、組織制度創新以及其他創新協調發展,支持和鼓勵各類創新主體根據自身特色和優勢,探索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模式,實現創新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強化相互支撐和聯動,凸顯一鏈多能、一網多用,促進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推動鮮活農產品流通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提高創新整體效能。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把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作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具體內容,加強部署,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強化考核。要組織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支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互相支持配合,強化創新資源和創新要素的整合,創造開展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工作的良好環境和機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聯繫指導。建立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重點聯繫制度,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深入調查梳理開展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情況,推薦創新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企業作為全國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重點聯繫單位,加強聯繫和指導,確保發揮典型示範作用。
(四)加強政策支持。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支持、技術保障和標準、規劃以及法規體系建設,積極推動涉農項目和資金向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工作傾斜,協助解決稅收、土地、規劃、收費、物流、融資等問題,為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五)加強新聞宣傳。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加快推進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和先進經驗,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輿論,形成支持鮮活農產品流通創新的良好氛圍,吸引更多社會資源投入和支持。
商務部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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