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8】75號),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張銀亭

職能轉變

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

根據市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市級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持續深化“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擬定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市級垂直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責任,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三)研究提出市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市級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擬全審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和社會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對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儲備糧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儲存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及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動用市級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認定以及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有關規劃和技術規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油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計量、標準管理工作。

(七)根據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政策性糧食儲存、流通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八)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財務、審計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商丘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職責分工

商丘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訂糧食等戰略和應急物資的市級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2、與商丘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商丘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會同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商丘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商丘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商丘市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

商丘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糧食種植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和原糧、政策性糧食銷售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規範性檔案及有關策;牽頭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指導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三)儲備管理科(審批服務辦公室)

研究提出市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總體規劃、總量計畫和總體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糧規模、購銷計畫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設施、倉儲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機關統計工作;按規定審批市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工作,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軍糧供應站和軍糧供應委託代理資格認定;負責市級垂直的地方糧食儲備系統建設,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職責;配合開展石油、天然氣儲備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安全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指導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財務、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部門預決算及其他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參與糧食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參與其他糧食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糧食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五)產業發展科

研究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油科技、糧油精深加工、主食產業化、優質糧食工程和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發展規劃和有關技術規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行業指導和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工作,承擔全市主食產業化、糧油深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標準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糧油產業化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和有關技術規範;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六)執法監督科(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辦公室、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執法支隊)

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市級儲備糧油和市級事權儲備物資執行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違法違規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機關紀委書記、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暫保留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收回。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商丘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張銀亭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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