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由市屬9個縣(市)區和駐商的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選舉出的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五年。
從1997年召開第一屆市人民代表大會開始,目前是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現有市人大代表543人。
1997年12月,商丘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了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目前是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商丘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設3個專門委員會,即財經預算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和農業與農村委員會。
三個專門委員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定有關議案,對屬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同本委員會有關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商丘市人大常委會是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人員編制
商丘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現有組成人員47人,其構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書長1人,委員42人。委員由包括各民主黨派在內的各方面代表和群團組織的負責人擔任。
機構設定
市五屆人大常委會設有工作機構10個: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財經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城建環保工作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工作委員會、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3個:辦公室、研究室、信訪室。
主要職責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全國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在商丘市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二)審查和批准商丘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三)討論、決定商丘市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四)選舉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五)選舉市長、副市長;
(六)選舉商丘市人民法院院長和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河南省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七)選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八)聽取和審查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商丘市人民政府和中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九)改變或者撤銷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撤銷商丘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一)罷免商丘市人大常委會、人民政府的組成人員和由它選出的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罷免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河南省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十二)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三)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四)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十五)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現任領導
商丘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7年6月13日選舉產生了商丘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主任
周樹群
副主任
劉沛、王琦、劉兵
秘書長
金世超
代表委員
(按姓名筆畫為序)
丁廣治(回族)、王林、王敏(女)、王超、王西科、盧建華、馮書建、馮培東、劉紅軍、劉春霞(女)、劉家勛、劉尊輝、閆樹秀(女、回族)、孫夢君、李冰、李瑞華、楊華、楊紫元、吳金山、張勇、張輝(女)、張一民、張發科、陳蘇河(女)、陳新琴(女)、范傑、范長華(回族)、周鷹翔、趙廷顯、侯運民、祝春華、班志立、賈忠順、高旗、高阿莉(女)、黃偉、黃俊波、曹雪蓮(女)、韓傳恩(回族)、曾凱、翟允民、薛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