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團簡介
唐華詩詞社成立於1998年,取名於“唐風拂建大,華章傳長安”,是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成立較早的社團之一。我社是一個以舊體詩詞為特色,兼及現代詩歌、散文、小說等各個文學品種的文學性社團。我社旨在提高社員的文學能力即寫作能力和文學鑑賞能力,提高社員的人文素養,使社員有濃厚的人文精神;繼承和宏揚包括詩詞在內的中華傳統文化;學習和鑑賞中國現代文學;濃厚西安建築科技大學這所理工類大學的人文氣息。唐華詩詞社的指導老師為中文系主任祁嘉華老師和衡陽老師,顧問為呂剛老師。
2006年,我社在東校區設立分社,並把東區設成總部。
2007年,唐華詩詞社獲得紐西蘭華人陳建雲先生的資助10000元。
2008年,我社被校團委評為校十佳優秀社團。
唐華詩詞社自成立來,已經是碩果纍纍,作品多次在校外刊物上發表,獲得很多獎項。特別是05-06級社長張立龍,他的作品曾經在《中華詩詞》上發表。當屆社員一定會再接再厲,不斷開拓進取,讓唐華詩詞社登上另一個頂峰。
唐華詩詞社的發展的最終目標是:把我社打造成一個成員眾多的、社員質量頗高的、體制健全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團結的、積極向上的、為著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和弘揚而努力的全校、全省乃至全國優秀社團。
唐華詩詞社榮譽簡列
唐華詩詞社05屆社長張立龍曾榮獲第四屆“中華頌”全國老少藝術大賽銀獎,被邀請到人民大會堂領獎;唐華詩詞社05屆社長張立龍曾在在第三屆“天籟杯”中華詩詞大賽中榮獲“天籟杯中華詩詞精英獎”,被邀請到北京參加精英論壇;唐華詩詞社05屆社長張立龍作品曾在《中華詩詞》上發表;唐華詩詞社06屆社長張順剛組織大家在“起航杯”第一屆中華詩詞大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社團共有19篇詩作入選;唐華詩詞社06屆東區社長、07屆總社長賈丙順榮獲第五屆“中華頌”全國老少藝術大賽銅獎,被邀請到人民大會堂領獎;唐華詩詞社06屆東區社長、07屆總社長賈丙順曾在在第四屆“天籟杯”中華詩詞大賽中榮獲“天籟杯中華詩詞精英獎”,被邀請到北京參加精英論壇;唐華詩詞社06屆文學部部長劉琳作品有多篇刊登在人文學院的刊物《馨火》上:唐華詩詞社07屆本部社長張日榮榮獲第六屆“中華頌”全國老少藝術大賽三等獎,被邀請到人民政協大禮堂領獎;唐華詩詞社07屆本部社長張日榮作品曾在《青年文摘》和《散文詩》上發表;唐華詩詞社社員何裴同學作品曾在《美文》發表。
第二章:社團宗旨
第一條 唐華詩詞社以人為本,致力於社員文學鑑賞能力、寫作能力的提高,人文素養的提高,以及提高社員的組織策劃能力和交際能力及其他諸方面的能力,使社員獲得全面發展。第二條 唐華詩詞社以校為重,致力於我校人文氣息的濃厚和校園文化生活的豐富。
第三條 唐華詩詞社以國為大,致力於我國傳統文化的繼承和弘揚。使更多的人了解文學、了解詩詞,擅長文學、擅長詩詞。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一條 唐華詩詞社設有主席團、社長、副社長、秘書處、文學部、書畫部、外聯部和象棋部等部門。
第二條 主席團是本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社團重大活動的決策者和監督者,體現的是全體社員的意志,其職權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二)制定和監督實行社團的發展路線;
(三)制定和監督實行社團工作計畫和財務開支計畫;
(四)討論和決定部門的設定和廢止;
(五)制定會費標準;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八)主席團會議由社長根據需要召開
第三條 社 長:社長是社團的人性化代表,其職權如下:
(一)處理社裡的日常事務,維持全社的運轉。
(二)主持召開主席團會議
(三)代表本社參加對外各種會議和活動,定期向指導老師匯報工作;
(四)代表本社團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四條 副社長:副社長是為輔助社長工作而設,其職權如下:
(一)指導和監督分管部門的工作;主持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向主席團和社長反映和匯報分管部門的工作和活動開展情況;
(三)受社長委託,可行使社長權利開展工作。
第五條 秘書長:秘書長帶領秘書處協助社長工作,其職權如下:
(一)負責社裡日常活動安排,協調各部工作;
(二)組織召開部門負責人例會;
(三)掌管我社的財務,並及時公開財務報表;
(四)負責社員資料統計,建立了社員的檔案資料;
(五)做好每次的工作總結和活動總結。
(六)負責對各部門的出勤及活動開展出勤進行記錄匯總。
(七)維護網站和QQ群等社裡網路資源
第六條 文學部:文學部最終體現的是我社的立社宗旨和原則,其職權如下:
(一)文學部成員應不斷努力進取,鑑賞和學習以舊體詩詞為代表的中國古代文學、現代詩歌以及散文等體裁的各類文學;
(二)主持開展文學討論會,促使社員相互學習和交流;
(三)負責收集社員的作品,並對作品進行點評和建議;
(四)組織社員集體投稿;
第七條 書畫部:書畫部是為我社的宣傳工作而設,為我社的宣傳工作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其職權如下:
(一)組織書畫部社員進行書法和繪畫學習;
(二)負責社裡宣傳,以及各項活動的前期通告宣傳以及後期成果宣傳;
(三)聯合文學部做好作品天天展活動;
(四)配合社團的其他活動開展工作。
第八條 外聯部:外聯部為社裡一切活動的開支爭取,為社裡的正常運作的貢獻至關重要。其職權如下:
(一)負責與校內校外的商家企業公司聯繫,為社團爭取資金及各方面的支持。
(二)負責對外界的聯繫與交流工作,包括聯誼等;
第九條 棋藝部:是我社社員交流和娛樂的平台,其職權如下:
(一)組織棋藝部社員開展活動,切磋棋藝,提高棋德;(二)舉辦棋類比賽
第十條 唐華詩詞社根據工作和活動需要,可設立特別小組,以充分調動廣大社員的積極性,最佳化人力資源配置。特別小組獨立於各部門之外,各部門社員根據自身的興趣愛好憑自願原則加入。唐華詩詞社現設有詩詞小組和編輯小組。
第十一條 詩詞小組:本社各部門喜愛詩詞並願意在詩詞方面進一步發展的社員均可報名加入詩詞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開展活動。詩詞小組職權如下:
(一)每周召開一次詩會,組織組員學習詩詞的相關知識或 請老師來講授知識;
(二)大一社員每周應背誦詩詞3首,習作2首,高年級社員每周應背誦詩詞2首,習作1首;
(三)反三次未能完成任務且未能及時補交者,取消組員資格,並由主席團在QQ群和本社官方網站上公布。
第十二條 編輯小組:本社各部門喜愛編輯工作並願意參與社刊報紙編輯工作的同學均可報名加入詩詞小組,在組長的帶領下開展活動。編輯小組職權如下:
(一)組織組員學習排版技術和印刷的相關技術;
(二)完成社刊和報紙的排版工作。
第三章 規章制度
第一條 唐華詩詞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校團委和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領導、監督和管理,並積極主動配合學校工作開展各項活動。第二條 負責人制度
一、本社團的社長、副社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方針政策。熱愛學校。
(二)熱愛本社社團,有高度的集體榮辱感,能夠堅持組織原則。
(三)符合普通社員規定中的所有條件。
(四)擔任我社社長者必須至少略懂舊體詩詞並有創作。
二、負責人辭職,要向主席團遞交辭職申請書,待主席團考查批准後,方可正式離職。
第三條 換屆選拔制度
(一) 本社換屆職務競選時採取個人意願為主,組織推薦競選為輔的原則。
(二) 本社換屆職務競選時社外人士能力突出者擇優錄取。
(三) 換屆競選時要召開競選大會,競選者要發表競職演說。
(四) 學期中有職務任免者,由主席團討論決定,並公告全社。
第四條:社員制度
一、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的正式學籍。
(二)思想覺悟高,組織觀念強,有集體榮譽感。
(三)願意遵守我社的章程和規章制度,執行社團決議。
(四)入社時交一份自薦申請和兩篇文章,
(五)經主席團審核考察批准後可成為正式會員。
二、社員享有的權利:
(一)本社團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對本社決策的表決權,和本社團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獲得本社團服務的優先權;
(四)參加本社團的活動優先權;
(五)社員有推薦他人入社的權利。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三、社員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我社的章程,服從社團的領導,執行本社團的決議。
(二)必須愛護社團榮譽,自覺維護社團形象,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集體活動,努力完成社裡交給的任務。
(四)社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
(五)向主席團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社員退會時應向主席團遞交退社申請書,待主席團批准並公布後,方可正式退社。
五、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主席團表決通過,可予以除名。
第四條:財務制度
一、我社經費以自籌為主,多渠道籌集,接受校團委、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全體社員的監督。
二、社員集體投稿時所得稿酬的10%歸集體所有;社員所拉贊助額的30%歸個人所有。
三、社員有向社團繳納一次性會員費的義務。
四、所有開支都要有相關的發票或票據等作為憑證,發條經社長核實簽字後方可到秘書長處登記,並領取相關費用,所有的財務活動都必須例會前的半個小時內處理。
五、經費由秘書長掌管,會費、贊助、其他經費來源及各項活動收支情況設立專用賬簿登記,保存各種原始單據,。每屆社員大會的改選前要公布和清理賬目,解答社員的疑問。
六、本社團資產,任何單位、個人絕對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七、凡有侵占、私分和挪用本社資產者,除收繳回本社財產外,本社社員要開除社籍。
八、凡意外丟失本社資產者,要繳納30%的款額。屬於人為丟失的,要照原價賠償。
第六條 社刊報刊制度
一、我社社刊定名為《漂流》,我社報刊定名為《唐華文苑》;
二、《漂流》每學期出兩期,《唐華文苑》每學期出一期;
三、不刊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制度以及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
四、我社《漂流》期刊的征稿面向全校,甚至網路;我社報刊《唐華文苑》只載我社成員的精品文章;
五、我社刊物報刊不得隨意更改刊物名稱、刊期、開版或開本、內容等。
第七條:獎懲制度
一、社團每學期都要評選優秀社員,對平時活動積極,在各方面都發展較快的社員進行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
二、文學部優秀社員的評選實行積分制。積分制條例如下:
(一)文章(詩歌、報導)在國家級公開發行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每篇(首)加5.0分。
(二)文章(詩歌、報導)在省部級公開發行的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每篇(首)加3.0分。
(三)文章(詩歌和報導)在學校校報、各院系刊物、各學生組織刊物以及我社社刊和報刊上發表的,每篇(首)加1.0分。
(四)關於本社活動的報導在學校官方網站上登載的,每篇加1.0分。
(五)在我社作品展中有詩歌(文章)展出的,每篇加0.5分。
(六)文章(詩歌、報導)在國家級徵文比賽中獲得特等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或優秀獎的,每篇(首)分別加6.0分、5.5分、5.0分、4.5分和4.0分。
(七)文章(詩歌、報導)在省部級徵文比賽中獲得特等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或優秀獎的,每篇(首)分別加5.0分、4.5分、4.0分、3.5分和3.0分。
(八)文章(詩歌、報導)在學校和各院系、各學生組織和我社舉辦的徵文比賽中獲得特等獎、一等獎(金獎)、二等獎(銀獎)、三等獎(銅獎)或優秀獎的,每篇(首)分別加3.0分、2.5分、2.0分、1.5分和1.0分。
三、非文學部社員的,活動積極,工作突出,採取部門推薦,主席團考核的方式。
四、凡不積極參加本社團活動,受到本社團處分或學校院系處分的,一律取消其參評資格。
第五章 活動方式
第一條 本社一切活動必須緊密結合本社團的性質。第二條 本社活動分為常規活動和大型活動。
第三條 常規活動要按時舉行,常規活動有文學部文學討論會、書畫部筆會、詩詞小組詩會、作品展、出版刊物以及部門負責人例會。
第四條 大型活動根據本社的具體情況和學校工作來定,常採取的大型活動有作品展、發刊儀式刊物展、文學大獎賽、知識競賽和邀請老師開展講座等。
第五條
第六章 附則
第一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第二條 本章程在實踐當中不斷完善;
第三條 本章程與學校規則制度有衝突之處以學校規章制度按為準;
第四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唐華詩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