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珍琰

1957年,新會縣委邀請唐珍琰女士回鄉觀光,縣長陪同她到新會學宮參觀。 1965年,唐珍琰女士跟家人商量後捐贈16萬元(其中以兒子陳承剛的名義捐出3萬元)興建會城少年宮。 從上世紀50年代末至80年代,唐珍琰女士先後多次捐資建設家鄉。

1919年8月,唐珍琰出生於新會白石。其丈夫陳國泉先生是新會棠下鎮石頭人,旅港工商界愛國人士,早期曾到香港搞工運,曾任香港水貨協助工會果欄工會的籌組人和領導人,並帶領工人參加省港大罷工,後返鄉搞農民運動,任石頭鄉農會委員長。1950年,陳國泉先生團結港澳工商界人士回廣州投資,熱心參加祖國建設,帶頭捐資辦公益事業。1951年,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抗美援朝捐獻運動,他帶頭認捐戰機一架一億元(舊人民幣),並積極發動工商界人士踴躍捐獻,同時帶頭集資興建北京新僑飯店接待港澳華僑。陳國泉先後被推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常務委員、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東省工商業聯合會常務委員、廣州市工商業聯合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民主建國會廣州市委員會委員、華南企業公司(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前身)常務董事等。
唐珍琰女士一向積極支持丈夫的革命工作。1956年4月,她以香港商界婦女身份到北京參加全國工商業者家屬和工商業代表會議。
1957年6月,陳國泉先生病逝。唐珍琰女士遵照丈夫的遺囑,分別向新會華僑中學、新會烈士紀念碑、新會縣僑聯、暨南大學和省僑聯等共捐贈了近5萬元。為了繼承丈夫遺志,她還毅然放棄了在香港優越的生活,結束在港生意,把資金調回內地,支援家鄉建設,同時把子女帶回新會定居讀書。
唐珍琰女士回鄉定居後,任廣東省政協第三、四、五、六屆委員,江門市政協第七屆委員,新會縣人民代表大會第六屆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新會縣政協第二屆委員,第三、四、五、六屆常務委員,第七、八屆副主席;縣僑聯代主席、名譽主席等。
上世紀50年代末至開放改革前,唐珍琰女士多次組織香港同胞回鄉觀光、探親、旅遊,促進華僑、港澳同胞對家鄉的感情。特別是在60年經濟困難時期,時任華僑投資公司副經理的她發動港澳僑胞寄匯捐贈化肥幫助家鄉渡過三年經濟困難的困境,當時新會每年僑匯數為全國排行第一。在發動華僑、港澳同胞回家鄉投資和捐辦公益事業的同時,唐珍琰女士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只要是對新會的建設和人民有利的事都樂意解囊捐贈。
1957年,新會縣委邀請唐珍琰女士回鄉觀光,縣長陪同她到新會學宮參觀。學宮在會城鎮公園路東側,為祀奉中國古代思想家孔子的廟宇,又稱“孔廟”,始建於北宋慶曆年間(1041——1048年)。清雍正、乾隆兩代曾進行過大規模擴建。日寇侵占會城時遭到嚴重破壞。唐珍琰女士一行到了學宮,看到一塊荒地,有人提議在上面蓋座建築物來紀念陳國泉先生。唐珍琰女士跟家人商量後,決定捐贈7萬多元在學宮后座以前“尊經閣”、“履中殿”、“蹈和殿”舊址興建閱覽館(後改博物館)。周總理1958年到新會調查研究期間,就在閱覽館二樓辦公。
1965年,唐珍琰女士跟家人商量後捐贈16萬元(其中以兒子陳承剛的名義捐出3萬元)興建會城少年宮。坐落在會城中心路18號的少年宮,占地面積1800平方米,建設面積3700平方米,共四層。1965年動工興建,1966年落成使用。少年宮的建成使用為新會培養了不少人才。
從上世紀50年代末至80年代,唐珍琰女士先後多次捐資建設家鄉。50年代末,投資建設龍潭水電站、新會農械廠、新會華僑電機廠等,投資額總計人民幣30多萬元;並多次親自帶領技術員和工人到香港選購設備,對我縣在當時全國首個生產手扶拖拉機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另外,還捐1萬元支持大煉鋼鐵,以及數千元維修兒童公園、游泳池等。60年代為家鄉棠下石頭鄉捐建椅山橋。70年代捐建石頭鄉新接龍橋以方便鄉民和車輛來往,另捐3萬多元給石頭國小、石頭中學和桐井醫院等單位及家鄉的自來水工程。80年代,她把陳國泉先生遺留給她的財產,原廣州市華僑投資公司的股息和香港蛋品企業有限公司的80股股權,悉數捐贈給省僑聯獎勵基金會。
唐珍琰女士不但熱心捐資辦公益事業,而且熱心做華僑、僑眷的聯絡工作,五六十年代,甚至七十年代艱難時期,她都堅持做好華僑港澳同胞的聯絡接待工作,幫助華僑、港澳同胞、僑眷排優解難。改革開放以來,唐大姐積極穿針引線,發動華僑、港澳同胞回新會興辦了一批公益事業。如新會僑聯大廈等,就是她親自出錢出力發動華僑及港澳同胞捐給家鄉的一個項目。
由於唐珍琰女士在僑務工作上的卓越貢獻,全國僑聯於1986年10月授予她“僑務積極分子”光榮稱號。她愛國愛鄉的精神和行動,受到家鄉人民的讚揚和敬重,人們親切地尊稱她為“唐大姐”。
2005年12月22日中午她與我們永別了,幾十年來她儘自己綿力為僑鄉工作,做到了古人云:“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我們家鄉人民是會永遠懷念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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