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參加工作後,曾為遂寧市中區南強國小、南強中學教師、教導員,市招生辦政考專乾。
1990年12月在遂寧市直機關工委工作,歷任幹事、辦公室負責人,市中區西寧鄉黨委副書記(下派)。
1995年07月後歷任蓬溪縣大石鎮黨委副書記,鳴鳳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鎮長、鎮黨委書記。
1999年1月任四川省資陽地區簡陽市旅遊局副局長(正科級)。
1999年10月後任資陽地區台僑外事旅遊局副局長,資陽市台僑外事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機關黨支部書記。
2002年10月任省資陽市委、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副主任,四川省經貿委辦公室副主任(掛職)。
2004年09月任四川省經濟委員會政策法規處處長兼任省工業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2010年11月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兼任省工業經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2011年06月任涼山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2013年05月任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七屆涼山州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4年8月25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唐浩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4年9月30日,四川省廣元市檢察院訊息,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廣元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唐浩(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對其刑事拘留。
經查,唐浩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日前,省紀委已將唐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免去職務
2014年10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免去唐浩的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提起公訴
2015年5月7日,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原副州長、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唐浩(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廣元市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該案經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公訴處審查起訴。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浩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唐浩,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廣元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唐浩在擔任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款;在擔任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長、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賄賂,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依法雙開
2015年7月3日,經中共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紀委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唐浩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唐浩違規經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廳審議並報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唐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與所涉款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