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唐河縣國土資源局於2002年根據中共唐河縣委、唐河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唐河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唐發[2002)6號)設定的。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全縣土地的徵用、出讓、交易、土地確權和全縣礦業權等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以及測繪業務的行政主管工作。 唐河縣國土資源局下設辦公室、人事、財務、用地、地籍、市場、規劃、耕保、測管股、監察室、信訪辦、支油辦、年租金辦和地產交易中心14個職能股室,下屬土地監察大隊、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供應拍賣中心、整理中心、測繪隊、評估所、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金源公司、拓金公司9個事業單位,下轄21個國土資源所。
近年來,唐河縣國土資源局從機關作風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入手,認真加強隊伍建設。一是著重明確崗位職責,擇優選拔使用幹部;二是加強廉政建設,運用各種形式搞好反腐教育,樹立國土部門良好形象。堅持源頭防腐,以土地出讓、礦業權出讓、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管理等為重點,規範制度,完善程式,嚴防違法違紀現象發生;三是多形式的搞好學習培訓,有效的促進幹部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在國土資源管理中,一是嚴把用地項目準入和審批兩道關口,充分發揮土地資源在經濟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堅決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最大限度的實現土地的保值增值;二是強化土地有形市場管理,在科學規劃、逐歩拉大城市櫃架的前提條件下,充分挖掘土地潛力,盤活存量閒置土地,既保障了用地需求,又增加了經濟收入;三是將土地出讓全面納入招拍掛出讓軌道。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
2、擬定全縣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規範性檔案;
3、編制和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
4、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的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權益,承辦權屬糾紛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5、貫徹落實國家耕地保護和開發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負責全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檢查工作,確保耕地面積的增加;
6、組織全縣土地資源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城鄉地籍調查、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登記工作;
7、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作價出資、轉讓租賃、交易、授權經營和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8、負責全縣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審定評估機構從事評估的資格;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報上級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9、依法管理全縣礦產資源的審批登記和發證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備管理和地質資料匯總、備案及上報工作;審定評估機構從事採礦權評估的資格,確認採礦權評估結果;
10、組織、管理全縣的測繪工作;
11、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
12、承辦市國土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劉曉: 局長 領導局全面工作
周文超: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機關事務、安全生產、工會、婦女、財務管理、信訪穩定、對外宣傳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信訪股、工會。
王東陽: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地籍管理工作。分管地政地籍股。
張 冶:正科級幹部。負責局地產交易、補充耕地項目實施等工作。分管地產交易中心、惠農公司。
周萬勇:黨委委員,主任科員。負責建設用地審批徵收、土地利用、整理等工作。分管用地股、利用股、土地整理中心。
宋雲平:黨委委員,副局長。負責國土資源規劃、測繪管理工作。分管規劃股,測繪隊。
劉 佳:黨委委員,主任科員。負責黨務、組織、人事、共青團、老乾等工作。分管人事股。
徐延生:正科級幹部。負責耕地保護、礦山管理等工作。分管耕保股、礦管辦。
常 青: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鄉所日常管理、協調土地執法、政法等工作。分管監察室、各國土資源所。
孟 斌:副科級幹部。負責支援油田建設、年租金徵收工作。分管支油辦、年租金辦公室。
白 樺:土地儲備中心主任。負責土地收購儲備、土地拍賣工作。分管土地儲備中心、土地拍賣中心。
吳 放: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大隊長。負責國土資源監察、土地評估工作。分管國土資源監察大隊、評估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人事股
-財務股
-法制信訪股
-規劃股
-耕保股
-用地股
-市場股
-地籍股
-測繪管理股
-地產交易中心
-監察室
-工會
-年租金辦公室
-油田工作辦公室
-測繪隊
-礦管辦
-土地監察大隊
-土地整理中心
-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土地拍賣供應中心
-土地評估所
-國土資源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