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哈爾濱市第18屆運動會定於2012年2月(冬季項目)至8月(夏季項目)舉行。本屆運動會是我市四年舉辦一屆的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為切實做好各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國家《全民健身計畫》、《全民健身條例》和《奧運爭光計畫綱要》,堅持普及與提高、民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冬季項目與夏季項目相結合,著眼於培育體育後備人才,推動體育事業發展。通過舉辦賽會,充分展示我市深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豐碩成果,集中檢驗和展示全市競技體育水平,力爭把本屆運動會開成節儉、規範、精彩、圓滿的盛會,體現出體育的盛會、人民的節日。
二、目標任務
(一)做好競賽組織工作
編制競賽規程總則和單項競賽規程,制發秩序冊;組織運動員資格註冊;確定各單項競賽地點,準備競賽器材;培訓裁判員,受理運動員報名,安排比賽日程,整理、確認最高紀錄,列印成績冊。此項工作由市體育局負責。
(二)搞好開、閉幕式大型活動
本屆賽會開幕式在堅持隆重、熱烈、節儉、精彩的前提下,充分調動各區、縣(市)的積極性,選拔各區、縣(市)富有特色、民眾喜愛、具有影響力的節目編排到開幕式表演活動中,在展現給全市人民一台優秀節目的同時,突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題。開、閉幕式的編排組織和排練工作由市體育局負責,各區、縣(市)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配合。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適時組織召開各類新聞發布會,組織受理記者報名,制發記者手冊、採訪證件,及時、準確提供相關信息;創造採訪、信息傳輸、文字處理等相應工作條件;做好社會和賽場宣傳布置工作,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此項工作由市委宣傳部和市體育局負責。
(四)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做好參會人員的住宿、餐飲、迎送及票務、交通、醫療衛生等後勤保障工作;做好運動會期間車輛調度、交通疏導等工作。此項工作分別由市體育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負責。
(五)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加強運動會開、閉幕式、比賽場館、賽會駐地、新聞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製作工作證件,確保運動會安全、順利進行。此項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體育局負責。
(六)做好財務、審計工作
制定運動會各項財務及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和開支標準,做好預決算,落實運動會資金,加強資金使用和資產審計。此項工作由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體育局負責。
(七)開展道德風尚評比工作
制定體育道德風尚評比辦法,做好運動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比工作。此項工作由賽會體育道德風尚評比委員會負責。
三、參賽辦法
以區、縣(市)為單位,組成代表團參加比賽。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1年7月-2012年1月)。制定運動會總體工作方案、各工作部門工作方案和體育道德風尚評選方案;確定經費預算;成立各項目競賽委員會,做好冬季項目競賽組織與實施的準備工作;確定開、閉幕式方案;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賽前宣傳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2年2月-2012年8月中旬)。組織各項目競賽。本屆運動會共設27個競賽項目,2012年2月初進行越野滑雪、高山滑雪、冰球、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壺、花樣滑冰、U型場地單板雪上技巧等冬季項目競賽;5月至8月進行田徑、舉重、摔跤、柔道、游泳、射擊、跆拳道、桌球、籃球、武術、中國象棋、西洋棋、圍棋等夏季項目競賽;4月落實開、閉幕式工作任務,組織排練;8月中旬舉行運動會開、閉幕式。
(三)總結階段(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末)。形成工作總結。完成財務審計和有關資料、圖片歸檔等工作。
五、組織領導
成立哈爾濱市第18屆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名譽主任由市委副書記、市長林鐸擔任,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長張顯友擔任,執行主任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宮喜慶、市體育局局長張天波擔任,副主任由市委辦公廳、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財政局、市體育局、市教育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審計局、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市衛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及區、縣(市)政府相關負責同志擔任。組委會下設綜合部、競賽部、大型活動部、宣傳部、安全保障部、場館保障部、財務審計部,負責運動會的有關具體工作。成立體育道德風尚獎評比委員會,負責賽會體育道德風尚獎評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