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簡介
《哈利波特前傳》,由J. K. 羅琳創作,是手寫在卡片上的一個800字左右的故事,卡片由J. K.羅琳簽名,於2008年6月11日與十三張出自其他作家手筆的相類似卡片一同拍賣,收益會捐給慈善團體。時限設定於哈利·波特出生的三年前,故事覆述了小天狼星·布萊克和詹姆·波特所經歷的一段冒險故事。
羅琳已排除為波特系列寫一個完整的前傳的可能性,而且以這句話作為該故事卡片的結語:“來自我不會寫下去的前傳——但這十分有趣!”
故事內容
夜幕深沉。一輛疾速行駛的機車在拐角處突然轉彎,以至於兩個追蹤車上的警察同時叫道:“哇!”費希爾警官一邊用他的大腳猛踩剎車,一邊想著那個坐在后座上的男孩肯定會被拋到機車輪子下。然而,那輛機車在沒有把任何一個人摔下去的情況下成功轉了個彎。它消失在那個狹窄的街道,只留下一道紅色的車尾燈光 。
“我們已經成功了!”安德森在巡邏車上興奮地大叫,“那是一條死胡同!”
艱難地向前傾斜著靠在方向盤上並猛力換擋,費希爾在追蹤中迫使車子在狹窄的小巷中穿梭,以至於車的一側上的油漆都被刮掉了。
他們苦苦追尋的兩個人就在車前燈照射之下,在十五分鐘的追趕下終於停下來。兩名騎手在一面高聳的磚牆和警車之間被堵住了,他們的處境就像是面對著某個咆哮的、兩眼發亮的食肉動物。
車門和小巷的牆之間的空間很小,所以費希爾和安德森很難從車上下來。如果要他們像螃蟹一樣爬著接近那兩個惡劣的騎手,那可是會傷害他們的自尊的。費希爾用他的大肚子緊貼著牆行走,為此他的襯衫扣子都從衣服上繃開了,最終他的後背把後視鏡給折斷了。
“下車!”他衝著那兩個傻笑的少年吼道。他們看似愉悅地坐在閃著光的藍燈後面,就好像很享受似的。
他們按照他說的辦了。費希爾終於掙脫了損壞的後視鏡,他怒視著他們。他們看起來大概十九歲的樣子,騎車的那個人有著長長的黑髮,他那英俊而高傲的臉龐使費希爾十分不愉快地想起他女兒那玩吉他的懶惰男友。另一個男孩也有著黑色的頭髮,然而他的頭髮很短,並且在腦後亂糟糟地支棱著;他戴著眼睛,咧嘴笑著。兩人都穿著印有金色大鳥的T恤衫,而那毫無疑問地象徵著某個震耳欲聾的、不成調子的搖滾樂團。
“不戴頭盔!”費希爾叫道,手從一個沒有戴頭盔的腦袋指向另一個。用——用那么快的速度超速行駛!”(實際上,限定的速度遠比費希爾能夠允許機車行駛的大得多。)“不顧警察的阻止!”
“我們很樂意停下來小談一下,”戴眼鏡的男孩說,只有我們在嘗試——”
“不要耍小聰明——你們倆有麻煩了!”安德森咆哮道,“姓名!”
“姓名?”長頭髮的男孩重複道。“呃...好吧,讓我們想一想。威爾伯福斯...所羅門王...伊奧溫(小精靈)...”
“這名字可真不錯,男女通用,”戴眼鏡的男孩說。
“喔,你指的是我們的名字?”第一個男孩問道,安德森憤怒地低罵著。“你應該說清楚!他是詹姆波特,我是小天狼星布萊克!”
“事情馬上就會變得更麻煩,你這個厚顏無恥的小——”
但詹姆和小天狼星都沒有注意他,他們突然變得像獵狗一樣警惕,盯著費希爾和安德森的身後,越過警車的頂部,他們望向小巷黑暗的入口。然後,他們同時迅速把手伸到後面的口袋裡。
在心跳聲之間,兩個警察都想像著正有許多把手槍對著他們,然而過了一會兒,他們看見那兩個騎手從口袋中拿出的不過是——
“小木棍?”安德森嘲笑道,“真是一對愛開玩笑的人,是不是?很好,我們要逮捕你們,罪名是——”
然而安德森沒能說出他們的罪名。詹姆和小天狼星大叫著說出了某些難以理解的話,前車燈的光束晃動了一下。
兩個警察轉過身,然後吃驚地望向後面。三個男子正在飛——確實在飛——他們緊貼在掃帚上——與此同時,警車用後輪猛跳起來。
費希爾兩膝一軟,他艱難地坐下來,安德森被費希爾的腿絆倒了,摔在他身上。
隨著“砰砰砰”三聲巨響,他們聽到那些騎在掃帚上的人撞在仰面朝天的汽車上,顯然,他們已毫無知覺地摔倒在地上,同時,被撞壞了的掃帚的碎片嘩嘩地落在他們身邊。
機車又一次生龍活虎地咆哮起來。嘴巴大張著,費希爾用盡全部力氣回頭看著那兩個少年。
十分感謝!”小天狼星發動了機車。“我們欠你一個人情!”
“是啊,非常高興遇見你們!”詹姆說,“不過別忘記:伊奧溫!那是男女通用的!”
隨著一聲使整個地球都顫抖的震動聲,費希爾和安德森驚恐地互相緊抱著對方,他們的車剛剛掉回了原位。輪到機車跳起來了,在兩個警察懷疑自己的眼神之前,它飛入了空中。詹姆和小天狼星衝到夜色中,他們身後的尾燈閃爍著,就像一顆將要消失的紅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