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高鳴,王兵 編
叢 書 名:出 版 社: 吉林大學出版社ISBN:9787560146478出版時間:2009-08-01版 次:1頁 數:359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理論法學內容簡介
《和諧社區的法治化建構》共分十二章,各章的內容既相對獨立,又有內在的緊密聯繫,從而形成了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較為完整的體系。同時,這十二章又明確地劃分為總論和分論兩大塊。前四章為總論,主要闡述帶有巨觀性、基礎性和指導性的一些內容,為後面的論述作鋪墊;後八章為分論,主要對一些具體的問題進行較為詳細深入的專題論述,與總論的內容相呼應。
目錄
序
前言
總論
第一章 我國和諧社區的理論闡釋
一、我國和諧社區的內涵解讀
二、我國建設和諧社區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意義
三、當前我國社區建設的主要模式和存在的問題
四、我國建設和諧社區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路徑
第二章 中國城市社區歷史變遷中的法制理念及啟示
一、中國城市社區歷史變遷簡述
二、中國城市社區歷史變遷中的法制理念
三、中國城市社區歷史變遷對當代的啟示
第三章 國外社區建設及其對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啟示
一、國外社區建設狀況
二、國外社區發展述評
三、國外社區發展經驗對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啟示
第四章 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的建構理論與實現路徑
一、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內涵與價值
二、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標準與原則
三、我國和諧社區法治化建構的路徑
分論
第五章 社區自治依據
一、社區自治的法社會學依據
二、社區自治的法理學依據
三、社區自治的現實依據
第六章 社區自治組織
一、社區自治組織概述
二、我國社區自治組織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三、我國社區自治組織建設中存在問題的原因探究
四、我國社區自治組織的完善與改造
第七章 社區自治規約
一、社區自治規約概述
二、我國社區自治規約的現實弊端及其成因
三、完善我國社區自治規約的構想
第八章 社區成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社區成員基本權利和義務的概述
二、社區成員基本權利和義務的主要內容
三、社區成員基本權利的行使和基本義務的履行
第九章 社區安全保障機制
一、社區安全保障機制的概述
二、構建社區安全保障機制的目的
三、構建社區安全保障機制的原則與路徑
第十章 社區典型物權問題
一、社區典型物權問題概述
二、社區地下車庫權屬問題
三、社區樓頂平台權屬問題
四、社區群租物權問題
第十一章 社區物業服務契約
一、社區物業服務契約概述
二、社區物業服務契約的訂立
三、社區物業服務契約的格式條款
四、社區物業服務契約的效力認定
五、社區物業服務契約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 社區糾紛和諧解決機制
一、當前我國社區糾紛解決機制的主要內容及困境
二、社區糾紛和諧解決機制的提出及解讀
三、構建我國社區糾紛和諧解決機制的構想
主要參考書目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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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書在法治化視野下以和諧社區建設為研究對象。據考察,“社區”一詞源於外國,1871年英國學者H·S梅英在他所出版的《東西方村落社區》一書中,最早提出了“社區”的概念。1933年費孝通等燕京大學的一批青年學生在翻譯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帕克的社會學論文時,首次將社區的概念傳人中國,以後便一直沿用下來。但何謂“社區”,人們至今尚無統一的認識,據有人統計,目前對“社區”的定義多達200餘種。不過一般認為,一定的地域範圍、特定人群相互之間的聯繫與交往,以及內部管理的自治性色彩,是構成“社區”概念不可缺少的三個要素。因此。所謂社區,簡而言之,就是指一定的人群基於某種需要,聚居在同一地域範圍之內,相互之間存在著較為密切的聯繫與交往,內部管理具有較強自治性色彩的特殊集體。2000年11月,我國民政部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中,曾將社區明確界定為“聚居在一定地域範圍內的人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可見,“社區”在本質上反應了一定社會中人們的一種生活方式和組織形態,它既是組成社會的重要“細胞”,也是國家管理社會的重要手段。社區的存在對於整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和諧社區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正在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中央決定”)中提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全面深入紮實地開展和諧社會建設的各項工作,並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央決定明確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廣泛開展包括創建“和諧社區”在內的“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和諧的局面”,“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可見,本書在此背景下出版,無疑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本書的另一重要價值和意義還在於,這部質量較高的學術著作的作者,全部為海南大學法學院在讀的本科學生。它既是海南大學法學院本科學生的一項重要科研成果,更是海南大學法學院的一項重要教學改革成果。海南大學法學院在辦學實踐中,充分認識到培養學生創新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