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及食品藥品監督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全區醫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體制改革;制定全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區醫療衛生工作和食品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二)制定全區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和健康教育規劃,落實初級衛生保健目標;負責管理全區衛生信息統計工作。
(三)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規劃和防治方案;負責計畫免疫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疫情的應急處置;對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化妝品、飲用水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衛生監督。
(四)負責全區醫療行政管理;負責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依法監督管理全區的獻血及輸血工作;負責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的傷病救護任務。
(五)貫徹執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制定並實施全區中醫、中西醫結合事業的發展規劃。
(六)制定全區衛生人才培養和全區醫學繼續教育的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區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做好全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的考試和評審工作。
(七)依法制定全區婦幼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區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和婚前保健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衛生事業經費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及全區衛生事業綜合效益評價。
(九)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
(十)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人民政府公民獻血領導小組、區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擔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職責。監督實施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的信息;負責查處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二)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
(十三)承擔藥品、醫療器械管理職責,依法整頓、規範藥品和醫療器械市場秩序;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醫療單位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十四)負責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藥品質量安全,發布轄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依法查處制售假劣和不合格藥品行為和責任人;監督實施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和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
(十五)負責監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依法監督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及特種藥械。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不良反應監測、接報、調查及信息上報。
(十七)負責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八)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9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掛黨群辦牌子)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愛衛會日常工作;負責黨群、紀檢監察工作。
(二)醫政科
負責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調研、指導等工作;組織擬定醫改工作方案;負責受理醫療機構設定申請的審核和報送;負責醫療機構的醫政、藥品、護理工作監督管理;負責全區中醫藥和無償獻血、臨床用血管理工作;負責醫療糾紛、事故的調解和處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執業醫師的報考和執業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註冊管理;負責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
(三)基層防保科
制定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相關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預案和措施;組織重大傳染病和重大突發疫情的緊急處置;指導開展傳染病、地方病、計畫免疫、健康教育等業務工作;指導農村衛生工作和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初級衛生保健發展規劃;指導開展婦幼保健工作,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實施。
(四)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及人員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組織編制機關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業務事項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局所屬單位財務審計和監督工作。
(六)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愛衛辦)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全區城鄉愛國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三優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街道、鄉鎮開展改水、改廁、滅鼠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愛國衛生工作的宣傳,搞好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知識。
(七)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國家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規範;負責餐飲服務安全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應急和組織調查處理;組織實施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抽查和抽樣檢驗並發布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有關餐飲服務許可的受理審批。
(八)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監督全區醫療器械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的實施;負責監測已發布的醫療器械產品廣告;負責開展醫療器械的抽驗工作。
(九)藥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藥品、中藥材生產、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容器藥用要求及標準;負責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戒毒藥品、反興奮劑條例包含藥品的生產及原料藥購用的監督管理;指導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監督管理條例及有關藥品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等經營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已發布藥品廣告的監測工作;負責藥品經營(零售)企業許可證的初審,藥品經營(零售)企業許可證變更登記的初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