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平[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原主任]

周金平[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原主任]

周金平,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江西星子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任江西省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 2019年1月,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周金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履歷

1979.09——1983.04 星子縣永紅公社放映員;

1983.05——1992.10 星子縣蘇家當鄉政府工作人員;

1992.12——1995.02 星子縣蘇家當鄉黨委委員;

1995.02——1996.02 星子縣蘇家當鄉政府副鄉長;

1996.02——1998.04 星子縣蘇家當鄉黨委副書記;

1998.04——1999.06 星子縣溫泉鄉黨委副書記;

1999.06——2002.08 星子縣新池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2.08——2005.05 星子縣蓼南鄉黨委書記;

2005.05——2009.09 星子縣政府副縣長;

2009.09——2011.07 星子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2011.07——2016.08 星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溫泉旅遊度假區黨工委第一書記;

2016.09——2017.09 廬山管理局調研員;

2017.09—— 2018.10江西省九江市文明辦主任。

人物事件

2018年10月29日,據江西省紀委網站訊息,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周金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九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紀委監委對九江市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原主任周金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金平違反政治紀律,多次與他人串供,並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參與迷信活動,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在全市開展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借貸專項治理期間不如實報告有關事項,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安排工作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獲利,違規在單位報銷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出具虛假報告,嚴重損害政府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金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不信馬列信鬼神,喪失理想信念,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周金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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