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區市容環衛管理局

周村區市容環衛管理局的前身為衛生管理站(1957年4月16日成立),1982年6月和環衛所合併為市容環衛管理所,1989年5月經區編委批准正式改為局。1993年底又改為市容環衛處,1996年7月更名為環衛局。區環衛局是差額撥款的科級全民事業單位,編制75人。下設綜合辦公室、收費管理科、保潔管理科、衛生清運公司、環衛執法中隊、城北所、城南所、作業所8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參與制定全區城市規劃和編制市容環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貫徹實施。
二、負責城區道路(包含主次幹道、綠化帶)、城鄉結合部的清掃保潔和冬天融雪除冰,在春秋夏三季實施道路沖洗灑水降塵。
三、負責城區內生活垃圾的統一收集和統一轉運無害化處理,同時按照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處理要求,指導各鎮對生活垃圾及時無害化處理。
四、負責城區垃圾中轉站、公廁、果皮箱等公共環衛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五、負責全區建築垃圾有關手續的辦理和城區建築垃圾的清運處理。
六、負責城區單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的廢棄物的有償清運和處理。
七、負責城區內委託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的收取工作。
八、負責城區主次幹道兩側臨街商戶、各種攤點的環境衛生管理、監督、檢查,並與各經營者簽定責任區內衛生保潔、清掃冰雪等責任書。
九、負責對鎮、街道和經濟開發區的環境衛生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