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査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風景名勝區和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整合市轄區相應自然資源管理職能,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轄區分局,作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及其市轄區分局、市林業局、市規劃局。
簡介
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規劃局的職責,以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査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環境保護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風景名勝區和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整合市轄區相應自然資源管理職能,組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轄區分局,作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派出機構。不再保留市國土資源局及其市轄區分局、市林業局、市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