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代曾向陽湖派領袖、散文家惲敬、張惠言學習古文。嘉慶十六年(1811)成進士,殿試二甲,授翰林院庶吉士,繼任編修、國史館纂修、提調等職。在京期間,與林則徐、魏源、龔自珍等結“宣南詩社”,為京都二十四詩人之一。
道光三年(1823),出任湖北襄陽知府。任內著《種桑說》3篇,提倡種桑養蠶。並派人至浙江,採購桑苗8000餘株,移植於漢水之濱;又發動民工疏浚高陽池,受益農田1000多畝。同時,創辦義塾80餘所,自捐官俸印刷啟蒙課本,作為教材;遇有訴訟案件,大多親自審理,務求公允。此外,建橋樑,修城垣,實倉廩,惠政在民。在襄陽4年中,常微服出訪,“求時事興廢,考前人之得失”,寫成《襄陽雜識》。離任之前,又將已辦而未完成,以及後來亟須辦理之事輯成《襄陽必告錄》。
道光六年(1826),擢升湖北漢黃德道。任內曾四至京山縣查勘江堤,著《勘堤紀程》、《疏浚漢水內外二河故道議》。
道光十年(1830),任福建興泉永道。到任之初,深感廈門“處泉、漳之交,扼台灣之要”,為東南沿海戰略要地;而金門又為廈門之外圍,似此海疆要區,應有完備志書,以供守備參考。遂於政事餘暇,與孫雲鴻、林焜熿等先後纂修《廈門志》與《金門志》。又往澎湖賑恤風災,親自發放賑費銀9000餘兩,不假手於吏役,而使“人人均沾實惠”,並以所見所聞著《澎海紀行詩》2卷。
山水渾雅蒼秀,兼師元、明諸大家及董誥(一七四o至一八一八)。間作花卉。相傳其未第時,每陰雨輒著屐持蓋入山,觀煙雲出沒以資畫趣。嘗為改琦(一七七四至一八二九)寫芍藥扇亦復神妙。初官襄陽修禊習池提倡風雅。有自訟齋雜刻,其襄陽集,王學浩(一七五四至一八三二)為之序。事跡收錄於《清畫家詩史》、《墨林今話》、《萍踨開記》。